所以我們從以上的證詞就可以知道,為什麼工作簿上會記載林志郎,又為什麼會記載吳梅壽。因為林志郎確實有捐錢給柯文哲,但確切金額因為林志郎生病,現在已經忘記了。他不是不願意講,是真的忘記。但是林志郎至少曾經告訴過吳梅壽,他捐了幾百萬元。吳梅壽也認為林志郎確實有這個能力,並不意外。事實上,吳梅壽也沒有辦法完全肯定林志郎捐了多少錢。只有柯文哲知道林志郎有捐錢,包括林志郎自己可能也因生病關係而忘記。但因為柯文哲知道林志郎有捐錢,所以他才會記帳在工作簿上。我們看這個工作簿上的金額,就是五百萬元。 接下來我們再來看下一筆,柯文哲的這筆三十萬元。上面公司的欄位記載「國儲」,經理人是邱佩玲。在偵查中有問到邱佩玲:「這個三十萬元是你去募的嗎?」邱佩玲說是,她說這是跟賴湘林一起去柯文哲的國儲辦公室募款。事後,柯文哲有捐款三十萬元這件事,有告訴邱佩玲。邱佩玲說:「我有跟柯文哲講,說有幫賴湘林募款,是拜託柯文哲找人來捐款。」 所以我們也去看一下,賴湘林的政治獻金專戶有沒有這一筆三十萬元的捐款。那就會發現,捐款人是林秋霞、蔡佩玲跟蔡沛修。這三位跟國儲公司確實都有一些關係。我們看國儲公司的登記資料,在監察人欄位這邊是蔡沛瑤,他就是蔡佩玲跟蔡沛修的親戚。另外一個董事是「王毅投資」,那他的董事長是林秋雲。所以完全跟賴湘林的政治獻金專戶所捐款的這個名冊上面,有三十萬的捐款是吻合的。 這個也是柯文哲要知道,有誰幫助過我們,所以才會有所謂的記錄。我們就可以知道,為什麼在這個欄位上,姓名欄會記載「柯文哲公司」,公司欄位記載「國儲」。那就是因為邱佩玲跟賴湘林有前往國儲公司向柯文哲募款三十萬元。邱佩玲有告知柯文哲,有幫賴湘林募款,是拜託柯文哲找人來捐款,柯文哲因而記帳在工作簿上。 我們再看下一筆,這個是張高祥,金額是一百五十萬元,用途是「二〇二二職務捐」。所以我們這邊可以特別發現,這一筆款項的用途是柯文哲個人的職務捐。所以柯文哲應該知道,說他這一筆職務捐到底是誰幫他出的。 在偵查中有問到謝明珠,有沒有協助柯文哲募款。謝明珠說有。他說:「一一一年,柯文哲跟我說,他當黨主席有職務捐一百五十萬元,但是他沒有錢,看我能不能夠幫忙募款。」謝明珠說他是這個只有經營媒體,所以他就去問了東森電視的總經理徐瑞勇,問說能不能幫忙,說這個職務捐一百五十萬元可不可以幫忙。徐瑞勇就說要問老闆張高祥看看。徐瑞勇說他要問老闆張高祥。結果過了幾天之後,徐瑞勇就打電話給謝明珠,說他們想一想,萬一我老闆指的是柯文哲,萬一柯文哲不小心當上總統,所以他們還是捐一下。所以說這個一百五十萬元職務捐同意捐,是徐瑞勇跟張高祥討論完之後決定要捐的。 那就問這個謝明珠帳號,然後他就去問柯文哲帳號。謝明珠去問柯文哲帳號是幾號,那柯文哲就跟謝明珠說:「你去找梁秀菊。」那後來徐瑞勇也有來催收,據說這個捐款的收據要給我們,我們要報帳。那在偵查中也有再去提示一筆這個匯款單,這個是紹興公司匯款一百五十萬元的匯款單,去問謝明珠說:「你為什麼會把這個匯款單去傳給梁秀菊?」那謝明珠就說:「這一個就是我跟徐瑞勇、張高祥募款的金額。」那他們就是用這個紹華公司,用哪間公司匯款不知道,但他就是把這個紹華公司的匯款單去傳給梁秀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