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拜託黃景茂先生就事實及法律的部分為答辯- 黃先生請- 好 謝謝評審- 執政辦長還有兩位夥伴 大家好- 那我首先針對早上檢察官的論告- 做一個比較簡單的回應- 我講到說- 送原例這個部分 其實當時他要送原例是因為- 京華城公司針對在工展的時候股東有提出有意義- 但是他們就說都委會沒有做朝鮮討論- 所以當時我們就說提到都委會去圓例看看- 那其實我在審判中- 在那個偵查中也有跟講說講的觀講- 其實提到都委會其實有可能讓京華城死心了- 其實我有這樣的想法- 你們看一下我的真信 真信的筆錄- 第二點- 廖檢察官講了很多應小會找我去的- 就是我的刑事裡面有一些登載- 所以他說認為說隊友有很大壓力- 那我會施壓給公務員- 我公務員45年- 那我待過中央跟地方- 我待過高雄市政府- 待過雲建署- 當時謝長廷院長要我去當尼建署副署長- 後來代理署長- 然後代台中市政府- 再來是都阿局- 後來有去住路中心- 那個也屬於中央面中部的- 其實我監聽過大鴻- 那也要到議會說明- 也要到立法院做相關的質詢- 所以老實講議員對我是沒有什麼壓力- 因為他們是他們的職責- 他們找我去- 其實以前議長也常找我去- 常找我去- 因為杜阿局也是一個重要的單位- 所以他們都會找我去- 那對我來講- 我們有壓力- 那剛早上公事檢察官說- 這個雙面有壓力誰相信- 誰相信- 確實是沒有壓力- 因為小A其實他的人好像也很和善- 對我來說很和善- 這第二點- 第三點- 還有剛剛有講一下- 那我都是依法行事- 該退我就退文- 所以沒有什麼壓力的問題- 再來是講到- 我們計畫書- 那個工展書對有講到- 準用都庚榮獎報- 那個是因為在109年10月12號- 專家學者之前會的時候- 我們都庚處的同仁有說- 你這個準用是怎麼要寫清楚- 所以在修訂書裡面有特別講說- 就是準用他的保證監跟協議書- 在我們的行政程序- 這個並沒有什麼準用都庚的額度跟獎勵的項目- 那再來有一點- 一直我們都講得很清楚- 那我自己也是營業主待過三年半- 包括副署長跟代理署長- 都庚榮獎報- 總共有八種榮基獎勵- 不是只有利益建築- 支援建築的耐震設計- 不是只有這三種- 是八種- 這是108年5月份的那個- 當時的最新的那個辦法- 那當時都康也是援領其中三種- 金康省援領其中三種- 那其實實行獎勵跟規模獎勵也是都庚的獎勵- 但是在很多細部計畫都有- 這個我想這個我再就等一下會再講更清楚一點- 再來是- 剛剛那個公訴簡單關注說- 資金會議以後的公展速度- 沒有加強公益性跟貢獻度- 那可能沒有去看- 因為其實- 專家學主資金會議以後- 它的公展速度裡面有增加日領- 富盛公園- 然後北處東側南側的道路- 都要增加退縮寬度- 增加人形空間- 給坐邊的行為來使用- 那種植雙排路數- 然後義務性的容力獎勵要扣除- 比如說充電樁、太陽兩這些- 這個是我首先針對早上的- 簡單問的論告- 我做一個補充跟回覆- 那底下是我針對本案的事實跟法律的部分- 我做一個說明、答辯- 第一個- 檢察官當時誤認林洲民跟林欽榮- 扭曲誇大的證詞- 而將我轉為被告跟起訴- 有嚴重的誤導錯誤- 去年113年9月9號- 地檢署林欽榮檢察官- 他合章寄給我- 刑事證本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