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理過程當中 法務局有派人開會從來沒有人講過說 我們必須停止接受他的陳情這個時間長達8年了 8年內沒有人發現這個事情結果公署警察官在起訴處發現再來 那本案有違法嗎少秀沛 雖然認罪 他認為都市計畫法24條是他的權利胡芳瓊 任何土地所有權能 依照24條有權利可以為了自己的土地有更好的利用提出計畫 計畫變更李德權本案是土地所有人申請 那是他的權利24條是他的法定權利這幾個公務任人都認定 都是他有權 土地權利人有權利申請也符合行政法院 我們剛剛講的那個 根治的判決的意思那銀建組怎麼講的 這個函數我現在核定看了很多次了他就講兩個 一個是依照法律 一個依照都市計畫 計畫變更那公務任人看了監察院的報告 看了內政部引建組的報告對於都市計畫24條可以做個案變更 取得容積會不會深信不疑 我想任何人都會少秀沛 問他說再跟你確認一遍 你在當時辦理金畫層 依照都市計畫24條申請榮獎的時候沒有明知違背法定這件事是否如此 他說是他沒有認識到這件事是違法的劉秀玲說事法性的部分是依照都計法24條提出都市計畫案這部分我講的是 事法性是沒有問題的他還補充說 京華城案程序都合法我沒有說不能新創容積獎勵也就是劉秀玲認為是可以的胡芳琼 絕對合法一貫的原則是公平公正公開郭泰奇 是不是認為合法他說對 合法張立立法律依據就是計畫都市計畫法24條楊智勝目前沒有任何相關法定說西部計畫不能合格獎勵因為他們的認知就是都市計畫法授權下形成了西部計畫都市計畫書就是他們授權的法律命令嚴邦隊也是一樣的講法最關鍵的是林洲民他偵查中的公訴跟他到法案公訴差距非常大問他說可不可以在個案裡西部計畫書考量公益性 必要性回饋給他四度的容積獎勵他說可以他沒有說不行那本件有沒有准用都市更新的獎勵容積的辦法他是說相關事項相關誠意事項剛剛我們黃景茂當事人有講邵琇珮講我們的準用意思是什麼他說問他說這也準用意思是要用都更的獎勵容積的項目跟額度嗎他說沒有楊智勝說是指有一些容積獎勵要賦予申請人在完成建築選擇一些應盡的義務例如繳納保證金申請綠建築標章等等劉秀玲說並沒有依照都市更新也就是他們主觀上或客觀上都不認為這是一個禁制引用都更條例不是都更案件拿都更的獎勵容積送給京華城的案子那關於任性程式智慧程式宜居程式這是不是都更案件才能夠使用的事實上107年公務局的事實上報告書就有這個記載了那邵舊佩事實上他那天講了一個證詞我覺得蠻關鍵的因為我自己也辦一些都市更新案件一個都市更新案件政府之所以要給他獎勵容積是因為他做了兩件事情一他整合大家意見幫助城市的建築物容貌更新二他整合的速度夠快他整合的面積夠快所以跟都更案件勉強講到關係的就是時程獎勵跟規模獎勵想說你把其他東西用在把這個都更的獎勵容積案件用在其他案件是不公平那我們就要問其他的房子其他的建築物不需要綠建築嗎不需要智能建築嗎不需要嗎等者等之不等者是依其性質不等之的如果只有都更才有別人都沒有的話那誰要蓋好房子大家都蓋爛房子就好了台北市是個很特別的地方就是台北市土地開發整合困難所以蓋起來隨便賣隨便出那為什麼好好蓋房子就是都法局都委會這些人把關嗎那甲官講的違法準用必須講準用這兩字在法學方法上叫做法律規定的類推適用這讓本件沒有準用問題當公司公務人員在這整個計畫書他真正的意思是參考了都更農資獎勵類推適用他的一些細部細節的行政做法甲官說違反重要性原則法律保留原則這我要講兩件事情第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