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也申請細部計畫變更那那個時候不是有一個提出來要有一個回惠金的公式嗎請理解清楚 108年那時候進化成他們申請的細部計畫是他們在申請什麼他們申請的是要作為開放作為住宅使用不是我們現在這個案子裡面的合定容許獎勵不是這兩個是完全不一樣的因此在大灣北段的那個案子裡面他原來不是那個案子就特別針對商業區作為住宅使用的這一件事情做成那時候大概應該經過的一個詳細的討論所以放寬三樓什麼這些計算所以他就一個計算這個放寬使用的回饋金的一個這樣子的一個做法京華城 108年申請的他放寬作為住宅使用一樣啊跟大灣北的情況一樣就是要放寬作為做住宅使用這種類似案子對於承辦的工員當然說這很類似那我們就可以拿過來用就是這樣子來的但是本案是申請容積獎勵跟放寬作為使用完全不一樣真的這是完全不一樣就如同之前檢辦提到說這個在那之前他們曾經申請說要放寬六項限制那個就是跟要申請要希望取得容積獎勵是不一樣的最後我們講一下本案有特殊的地方這個剛剛許大律師有講過我們這個案子裡面一個很特殊的地方就是有部分的記者非常的熱心很積極但正值不死那個剛剛的對比我們就不再重複了剛剛許大律師已經做很明顯的對比他在偵查中怎麼講到了審判中怎麼說被告發明一下就是因為這樣子就證人然後就突然間就變被告這個剛剛許大律師講了我們在這邊真的不贅述因此我們要跟大家講偵查中檢方相信林洲民的那樣子的證詞這是不實他就以這樣子的一個不實的基礎再去進行理論的建構去進行他認為他所要得到的公訴在審判中經過這麼多的證人來釐清之後我們真的是可以很清楚的得知將黃景茂你把他從證人轉為被告然後起訴那個基礎其實已經消失了是不存在的同樣偵查中的這種狀況就是落差很大那不管是邵琇珮黃景茂還是彭振聲在軍院生理中都已經有進行勘驗或者是說有提出議員對照規則那就請停上就是以軍院你們所勘驗過的最後確認的那樣子的內容來作為本案的判斷基礎不要再去拿之前的偵查中的那些公訴來作為基礎這個案子另外一個特殊的地方做成最後給予容積講義的決定的都委會除了主席之外沒有任何一個委員或公務員找到起訴因為之所以不起訴其實檢方某個程度他的認定就是這些人沒有違背法令沒有明知違背法令所以他可能理由就是如果是這個這些人因為這個在都委會公益性對價性就是價值判斷有判斷餘地所以對價性不足這也不是違反法令但假如檢方的理由是說因為他們欠缺明知的要件的話那我們認為這是一個不可能的理由為什麼因為檢方說有好多公務員委員提出質疑都已經有人提出質疑了會不明知嗎那些表示同意或默不作聲的委員公務員所以他們都不明知那些已經都已經有其他公務員提出質疑其他委員提出質疑所以他們都不知道所以檢方仍然不起訴這樣的認定我們所能夠想到的可能理由就是沒有違反法令這個我們實在沒有辦法去理解說你這樣子的一個標準對於其他的公務員對於其他委員適用到了黃景茂突然間就不適用了黃景茂就是明知對於原本的原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