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的,剛剛講的是做成決定的都委會,那我想說黃景茂是都發局,不是都委會,你不要看那個都委會,我們來看都發局。好,那都發局做決定的時候,在這個都委會做成給予容積獎勵的時候,都發局局長黃一平局長講話,也沒有說他是明知違法。而且請注意,給予容積獎勵之後,都委會做成決定之後,具體要給什麼樣、多少那個額度,要回到哪裡?都審會,都發局的都審會。回到這個時候,真的回到都發局了。這些都發局的公務員,剛剛我講的裡面,裡面他們檢方說嘛,有人有質疑啊,從一開始就有質疑啊,那回來了還是可以質疑啊。如果真的認為他違法的話,公文都有啊,檢方一樣不認為說他們是明知違法,都沒有人起訴一個離得最遠的人,只在都發局兩年一個月,只有簽研議送公文,所有的審議過程完全沒有參與,都委會審議透過之後回到都發局,當然更沒有他的事情。起訴這個標準究竟在哪裡?請審判長、兩位法官,我們再回到我們剛才講那個圖利罪,我們真的是要讓公務員能夠勇於任事,不要讓他們陷於一種到底那個標準在哪裡、我到底要怎麼做。一旦標準不明確的時候,動輒得咎的時候,對公務員來說,最方便的選擇叫做躺平,甚至給每一個公務員講說,你們就是想盡辦法找出任何可能、可能說這有可能的疑慮,通通把它寄上去,你只要通通都寄上去了就好,都不要做。最後我們要請法院能夠對於像黃景茂這樣的一個資深的國家這樣長期培養出來的文官,這麼長年為我們國家在都市建設、在國宅、駐都等等這些方面貢獻心力的文官,給予他們真正的尊重跟肯定,為之無罪的判斷。 以上好,黃景茂還有辯護人就四級法律辯論的部分結束了嗎?陳茂爾文後續直接進行被告黃景茂相關的量刑還有犯罪所得辯論,還有最後陳述程式。請要關注有沒有意見。本庭暫停,為後續的其他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