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相關的認定但是還是要必須要在近一幕的去查明這個圖利的緣由還有取得本案的這個證據所以由法院依法去核發搜索票那如果說這個錢都是用在選舉這個會變成是一個清清白白收錢的一個辯解但是反而去自證說確實有收錢我們還是有一個結論就是說無論用途目的是什麼那市長都不可以到處收錢尤其是收審訊金的錢這個案子會存在於這個具有刑罰的一般預防目的我們這樣說刑罰透過威嚇或教育來預防社會大眾犯罪以嚇阻潛在的犯罪者那即使柯市長他也貴為總統候選人那貪污收賄還是必須要受到處罰那接下來我們來看一下收賄共犯的角色是這個許芷瑜舉止他負責金流舉止的角色他長期就是幫柯文哲市長在處理大額的資金包括跟本案1500收賄重疊的時間也就是111年10月間這個邱恩金章的還有曾經做的300萬元是由許芷瑜去處理還有在緊接的時間就是3月間122年的3月間廟天的1000萬元也是許芷瑜在處理另外就是這個有收到的這個失稅的字條是寫到金華歐倫局出國所以我們用這個經驗法則去判斷許芷瑜他會處理金流大額的金流也會包括在時間重疊內的這個這筆的行賄款1500萬元相關的證據我們就比較快的去講過因為這個在審判中都已經有出現過就是在這個周芳如的這一筆幫忙募德的這一筆300萬元事實上是由許芷瑜去處理的那包括在這個蘇敬強他在偵查中也有說他說橘子及許芷瑜他有在幫柯文哲管理私人的錢我當時在新故鄉智庫的時候這是蘇敬強他觀察到的他說時間點就是在111年的8月到10月間當時孫鳳群還沒加入籌備新故鄉智庫零用金是由陳忠義管理那當時都是由陳忠義跟許芷瑜去要錢都是由陳忠義跟許芷瑜去要錢時間點跟本案1500的時間是重疊的在111年8月到10月間那蘇敬強也有提供他的這個相關的對話記錄柯文哲市長有傳送訊息給這個蘇敬強然後蘇敬強他轉傳給這個孫鳳群裡面柯文哲市長也講到說我會親自出面和金竹感謝那又講到說有需要錢的時候就直接向橘子拿不過在現階段只能付現金給你們這邊都可以明確的去證明說其實許芷瑜真的有在幫柯文哲市長去做這個現金資金的一些給付那蘇敬強在偵查中他也有說因為當時人事費每月大概需要20餘萬元加上其他的開銷所以每個月需要跟許芷瑜拿的款項不會少於30萬元那蘇敬強也有說當時柯文哲就直接跟我陳忠義說需要資金可以直接找許芷瑜拿由陳忠義當對口那包括後面這個廟天的1000萬元當時也說這個就是放在行李箱的現金就是1000萬元那偵查中也有問過這個廟天有問到說有沒有跟柯文哲說皮箱內有1000萬元廟天就說當場就有跟蘇敬強說皮箱內有1000萬元柯文哲在旁邊他也有聽到他們都知道那跟這個柯文哲在審判中的一些公訴大致上是吻合的就是這1000萬元後來是許芷瑜拖走了因為許芷瑜他是隨行秘書那也有在跟柯文哲市長確認這個確實是許芷瑜把錢拿走的柯文哲市長也說是因為他是隨行秘書他不會自己提就讓許芷瑜去把1000萬拿走那主要還是因為在這個查扣道的柯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