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當天要去做什麼的?那會中呢,我們可以從黃景茂局長的證詞裡面看到,應曉薇跟吳順民他們是怎麼樣希望將京華城案送都委會演義呢?黃局長說,當時應曉薇跟吳順民表示,因為行政訴訟冗長,結果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出來,所以應曉薇跟吳順民希望將京華城案送都委會演義。除了確定容積率為 560 外,還希望回復 120,284 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因為他們認為允建樓地板面積 120,284 平方公尺不能被刪除。他們希望都委會演義是否有適當的方案。所以應曉薇在會中呢,也有積極地替京華城去表達,希望回復 120,284.39 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以及要提出送都委會演義的這個想法。 那在會後,他又做了什麼事情呢?我們再回到這個訊息,陳俊源的報告非常的詳細。會後呢,陳俊源怎麼講?會後呢,在下午,他這邊提到:「下午議員會來與主席討論持續進度,隨時回報,星期四 11 樓的溝通方案。」所以當天拜會之後的下午,應曉薇就到威京集團跟沈慶京開會討論。那陳俊源會隨時回報這個情況給朱亞虎。 那這個會、這個簡訊裡面呢,還有一個我們一直提到的一個資訊,就是「星期四 14 樓的公透方案」。不知道法官還記不記得,這個星期四是什麼日子?我們可以看到閱歷上,2 月 18 號是星期二,所以星期四就是 2 月 20 號。那 11 樓又是什麼意思呢?陳俊源有證述說,11 樓應該是指市長室。所以 2 月 20 號星期四,市長室發生了什麼事? 好,我們再來回顧一下,柯市長提醒我們可以去看看他的行事曆。柯市長跟辯護人昨天好像想要說,我們這個在之前就已經調好了,但這個也就是說,可以表示說,我們跟柯市長的想法其實是相同的。因為要知道一個人的行蹤,就是要去看他的行事曆。而從柯市長積壓庭的發言後,他也都知道自己的行事曆是有存檔儲存,而且應該會有秘書保管,是可以被調取的。為什麼之後看到我們調行事曆,又要說我們是政治真房呢?這跟政治一點關係都沒有。我想說的是,檢察官不是笑罵尤人,也不是唾面自乾,而是覺得這些都是無稽之談。在法庭上,我們就是講證據、論法律,做好我們的工作,如此而已。 好,我們再來回到柯市長的行事曆這個,昨天已經看過了幾遍了。就是 110 年 2 月 20 號,有登記了一個柯市長跟沈慶京在市政府的密會。所以呢,從回到剛剛陳俊源的訊息,我們可以知道,應曉薇拜會完彭振聲之後,同日下午,他就去威京集團跟沈慶京開會。所以應曉薇知道 110 年 2 月 20 號沈慶京要去見柯文哲,而且應曉薇也知道 2 月 20 號沈慶京要與柯文哲溝通的內容,這些他都知道。 好,那應曉薇知道了之後呢,他相應做出了什麼行為?這邊我們談到一個會議,叫做「市長與議員的便當會」。那其實它是一個市長與議員的座談會,是由市政府裡面安排,讓議員可以向市長表達他所關注的人民陳情跟訴求的一個會議,大概一年會有兩次。好,所以在 2 月 20 號會面之後呢,到了 109 年 3 月 10 號,應曉薇議員呢,就跟柯市長召開了這個便當會。在便當會呢,他就丟擲了這個議題,就是關於京華城容積的爭議案。這邊議員的建議,市長寫得很簡單,但是我們從市府的回應,事實上就可以看到,當時柯文哲市長就裁示了:「有關京華城容積率的疑義,請陳情人將訴求方案函送都發局,並提示都委會演義。」 那柯市長為什麼會演義呢?前面兩位檢察官都講得很清楚了,我就不再重複。但是,應曉薇議員就在這邊,在便當會上也做出了一個相應的行為,讓柯市長公開地做了一個這樣的裁示。好,那柯市長在 3 月 10 號做了這樣的裁示之後,在 3 月 17 號——所以柯市長裁示的時候,其實京華城還沒有提出陳情函——是在 3 月 17 號的時候,京華城就提出了陳情函。之後呢,這個陳情函在 3 月 19 號的時候由市長室這邊交辦下來,然後在 3 月 20 號的時候,到達了都發局。 那陳情函到達都發局的時候呢,應曉薇議員他做了什麼呢?他就開始約見都發局長黃景茂了。他在 3 月 20 號的時候,他約見了黃景茂談京華城;他在 4 月 9 號的時候,又約見了黃景茂談京華城;好,在 4 月 20 號的時候,非常相見;4 月 22 號的時候,他又約了黃景茂談京華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