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每一個審議案裡面會有很多的陳情案,就像他提到的一個通檢案裡面會有很多筆陳情案。南港通檢有兩千多筆,知山岩有四千筆,慈濟案也有四千筆。所以議員提出的資料上面的這個數字,並不是他們實際去處理的數字。每一個審議案背後的陳情案件,可能都有幾千筆要整理。近八年來所有的內容,一個審議案就有可能要整理上千筆的陳情案,這是我們沒有辦法想像到的工作量,而且要三天內就審理完畢,交給議員劉秀玲。他們這邊說,這是劉秀玲跟楊智勝的對話記錄。他講到,那個時候說什麼幕僚會寫出原意見,寫你決議都是無順明,還整我們,要我們整理八年來所有陳情意見採納的情形。我熬夜做也不求他,三天內熬夜做完也不想求他,因為這就是公務員的骨氣,再累再苦,面對不合理的要求也會撐下去。 辯護人跟被告可能會主張這是 107 年的所資,跟本案無關。但是呢,從都委會的公務員的證詞中也可以知道,100 年的所資其實是跟京華城相關的,這個印象是會被連結在一起的。所以公務員們他們能夠撐下去,他們雖然撐下來了,但是隨時可能面對突如其來龐大的工作量,他們心裡還是會怕。害怕什麼事情?就是發生這樣的事情。一小位議員公開對市長質詢,既然有都委會的公務員在上的公務員指揮都發局的人在便當會上錄影耶,要求市長請你好好整頓都發局,然後也好好整頓政風。市議員的權力就是這麼大,不管自己有違法在先,一句質詢的內容就可能造成公務員備受責難。雖然這個是事後的質詢,但是公務員已經被訓練到,他們不能得罪議員。 110 年間呢,應曉薇又繼續替京華城去疏通掃除關於這個申請路上的障礙,開始召開專案小組會議。之後呢,在 110 年 8 月 18 號跟 7 月 1 號兩次專案小組之前,應曉薇都有指定都發局的出席人員到辦公室去面談。這是都發局的專門委員張莉莉,他說經我回想,這兩次專案小組會議前,應曉薇議員都會透過都發局的府會或是都發局的都市規劃科的人員,去請這兩次出席專案小組的人去他議會的辦公室找他。所以開會前他就帶著嚴邦瑞去找他,在場呢還有一位應曉薇辦公室的人員吳順民。應曉薇會向他表示京華城有一些案、有一些資料,看看有沒有什麼指導,請他們協助。然後這個是嚴邦瑞呢,他跟張家綺的對話也有提到說,應曉薇議員與顧問明天下午 4 點要約張莉莉專委跟二科股長到 603 研究室。這個時間是 110 年的 6 月 28 日,就是 7 月 1 號召開第二次專案小組會議之前。 好,那除了約談約見金華、都發局的人之外呢,還有在 4 月 21 號的時候,他也在當年度第一次跟科市長的便當會上,他又提及了京華城的這個容積案。他說建請市政府儘速核准京華城都市計畫案及重建案。當時科市長的指示是請都發局擔任 PM,在京華城送建後要儘速積極的協助辦理,並且呢還要求金華都發局要跟議員說明進度。到了 7 月 1 號第二次專案小組會議之前,都委會的幕僚他們出了一個出言意見。這個出言意見昨天我們有看過,那我現在再稍微幫大家回覆一下記憶。出言意見裡面有兩點,第一點呢,有兩點是有關跟我們講的事件是有關的。第一點呢,是他們提到說欸,現有法規臺北市的圖管條例有可以用啊,為什麼京華城不用要另外自提都市計畫?這一點京華城並沒有做出充分的說明。然後另外一點是,我們現在有一個 TOD 的潛力可循,請都發局跟申請單位評估可行性之評估。這個可行性,而不是去新創一個榮獎。所以都委會請申請單位還有都發局要去說明這兩件事情。結果會前應議員又開始找人了。曾查中有問劉秀玲說欸,協調會中他有沒有被罵?然後劉秀玲他回憶了一下,他說 7 月 1 號第二次專業小組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