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那過了一段時間,李文宗去辦理之後,到了九月時,李文宗傳了一封訊息給柯文哲。他說:「因為姐夫王先生考量之後不擔任這個董事長了,這樣我們又得重新找人選。」所以重新找人選的時候,李文宗一樣請示柯文哲。柯文哲看了呢,就想到:「誒,選誰?」你妹妹,你妹妹這邊就是提到了李文娟小姐。那這邊柯市長也講了一句耐人尋味地話,他說:「經得請特徵組盤問是先決條件。」再來李文宗就回應柯市長說:「那就以先設立完成為先,而後您有適當的人選再更換負責人。我再問問李文娟的意願。」所以選擇李文娟,並不是因為李文宗和李文娟他們是兄妹,所以選擇李文娟;而是因為當時找不到李文娟以外的人,所以呢,就先由李文娟來擔任木可公司的負責人。李文宗也跟柯文哲表示說:「如果柯文哲有適當的人選,可以再更換。」所以可以看到木可公司設立的過程,其實是成柯文哲之意,並且由柯文哲來選擇負責人。 好,那再來我們從這個公司的組織、人事、財務來看一下。在這個公司開始營運之後,其實柯文哲是很關心的。因為李文娟是董事長嘛,大家也問,柯文哲有問了李文宗說:「李文娟是全職工作嗎?」好,下面柯文哲有提到說:「我希望他可以監管基金會、協會,甚至木可公司的帳戶。」所以對於李文娟的工作,柯文哲是有一些指示的。然後他還說:「這樣的話,中央黨部那邊是糧食局,我們這邊就由李文娟他做一個分配,哪一個財務的人員是做什麼事情,他做個分配。」那李文宗看到之後也回應他說:「李文娟是全職工作啊,從什麼時候開始領薪水?他一直在做基金會、協會、木可的工作,加上跟佑翰一起做進辦的總務跟人事,他們有就李文娟的工作做一個討論。」 再來是柯文哲有跟李文宗講:「你從木可公司領薪水十二萬。」如果李文宗真的是公司的董事長的話,或負責人的話,那他要領多少薪水?為什麼是柯文哲來決定呢?所以我們可以知道,因為柯文哲能掌控木可公司,所以由柯文哲來決定李文宗領多少的薪水。再來他們又提到了蔡壁如的薪水。大家都知道蔡壁如是柯市長的得力助手。那蔡壁如的薪水,他說:「我明天跟他談,我是想從基金會領。」但是李文宗給他一個建議說:「一些原因,基金會的董事不可以領薪水。」所以他建議蔡壁如的薪水由木可公司支付。在這邊我們也可以看出來,就是因為柯文哲可以掌控木可公司,所以蔡壁如的薪資是由木可公司來支付的。 再來我們再提到另外一位,就是另外一位叫做陳亞玲。如果看一下選舉的新聞應該知道,他是柯文哲競選總部社會組的主任。然後他到競選總部來任職的時候,他就因為有一些狀況,所以柯文哲跟李文宗說:「周榆修希望我們直接發現金給陳亞玲,細節周榆修遇到的時候再跟你講。」李文宗表示收到,而之後就安排了陳亞玲主任在木可公司領月薪九萬五千元。這個也是由柯文哲去請李文宗做一個安排。最後是由木可公司出帳。我們看到木可公司這邊有詳細的分類帳記帳,支付陳亞玲九萬五千元的薪資八個月,總共是一百一十五萬多元。然後在當年的年底,陳亞玲又領了除領薪資之外,還領了三點五個月的獎金。所以這些帳都是從木可公司出的。 好,在這邊我可以做一個小結。其實木可公司呢,就是依柯文哲的指示去設立的。那柯文哲呢,有權安排木可公司的組織,誰要做什麼事,也可以掌控木可公司的人事及財務,所以跟他是有關聯的。好,下一個組織呢,是財團法人臺北市臺灣眾望關懷基金會。這個基金會的董事長是李文宗。那其實這個基金會的起源呢,是柯文哲原本用自己的名義去成立基金會,但經過跟李文宗商討之後呢,決議改由李文宗擔任發起人,設立財團法人臺北市臺灣眾望關懷基金會。那背後等人辯稱柯文哲只是中央基金會的代言人。那柯文哲是在競選的期間呢,因為會去從事一些照顧偏鄉的高度公益性的活動,那所以這些員工呢,才以並協力辦理柯文哲競選總部的一些競選期間的活動。但是這樣嗎?或是基金會可以這樣嗎?我們看一下在這個基金會的成立之初,那時候柯文哲就有提出說:「柯 P 基金會如果要找董事,我大概列這些人比較有可能募款。」所以一開始要找誰,是柯文哲說有提出要找誰當董事。李文宗當然說:「所去研究,去辦理。」過了一段時間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