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选总部了他说他当时去去云林卖料去服选然后问他他说我推测我是木可公司派遣到民众党的员工我是服务于民众党所以这边他是民众党的员工被塞到木可公司去他做的也不是选举上后是新的服选好这边呢在审判的过程中呢辩护人有问过李文宗说哎那个顾林飞等等的人他们劳保挂在木可公司但他们的工作是不是还是在做柯文哲竞选总部的业务对吗李文宗说没有选后已经没有竞选总部了他讲说忘了剩余款的第几条柯文哲参选工职应该是这一条的一些柯文哲一些活动所以到底是为了要总部的竞选的善后还是为了柯文哲为了要公职选举啊到底是为了什么目的我们看一下李婉轩跟余孟林他们做的是木可公司的工作推出新商品谢伯红呢他是要成立民调公司选情分析公司与炼宏庆他是选后才任职他跟靖总是没有关系的连转过去都不是哦而且他是民众党的员工况且当时柯市长也没有宣布自己即将也要参加其他的公职选举而民众党其他的选举不算是柯文哲的选举不算哦如果政治人物呢可以把整个从政的时间都认为是将来可能参加公职选举那只要任何跟政治相关的事情都可以过关了那政治宪定法的这一款就形同聚文了因为政治人物都可以用政治活动来做出一个辩解更何况梁秀局财务长呢他在给柯文哲的研系报告里面也写得很清楚这一款的使用是限制候选人自己使用不可以去资助他人这边也写得很清楚你仅限你参选自己使用所以帮别人辅选帮别人助选甚至帮党去助选都不能算另外一点是李文宗跟李文娟本来就是木可公司的业务负责人还有董事长兼财务啊为什么不理木可公司自己的薪水呢木可公司的账户里面又不是没有钱谁的员工就由谁付薪水而不是什么都拿政治现金去付薪水再来是说到指示的部分我会看到柯文哲跟李文娟的对话记录里面有非常清楚讲到新来的恋宏庆薪水从剩余款里面去支出每月七万后续你自己处理李文娟表示好我会跟恋先生讨论这就是柯文哲指示的证明直接指示说谁的薪水从剩余款里面去支好那我们可以看到政治现金这边有一块是有一块比较不能让人接受的地方就是辩方的辩解其实是互相矛盾的辩方他们常提出说木可公司是独立的商业公司与柯文哲民众党或是竞选总部无关可是呢他们又会辩称说木可公司的这些员工都是竞总转来的是做竞总的善后的工作都跟柯文哲有关一下说木可跟民众党竞总无关一下又说竞总把竞总跟民众党把员工塞到木可公司是合理的作法到底木可是不是柯文哲的公司是不是民众党的公司如果做一些与柯文哲相关的政治活动的工作为什么又要把人摆在木可而不是民众党自己雇用呢所以这边显然是有一个矛盾存在而且这个矛盾其实不只存在于这个部分其实在我们后续在讲其他的就是侵占行为的时候也一直出现所以这样的抗辩是没有一个逻辑跟势力一致性一下说有关一下说无关也许被告会说用民众党啊木可啊政治现金哪一笔钱付都一样啦当时没有想那么多但是不一样因为政治现金的剩余款四年之后是要缴酷的其他的钱可以留下来就像我们知道假期我们的假期有补收跟特休补收可能也只有几个月就会消失所以大家都知道请假要先请补收不会先去特休所以这样子我们可以证明上开124万显然就是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他们为了要尽量能消耗政治现金替木可民众党去养力员工而去共同侵占政治现金的剩余款可以证明被告可能是刻意去使用政治现金去支付这些人的薪水的好再来是我们要讲到以肖像授权金的名义侵占正式现金1500万元的部分那因为下面的部分比较长而且比较一致那是否请示审判长我们现在是不是要先收听然后等一下我再做一个整体的说明好 长想预知现在时间是10点31分我们公开播送还有转译都暂停休停10分钟后续再为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