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及進辦的政治獻金專務的財務。那至於檢察官講的民眾黨財務沒有經精城處理,精城沒有,李文宗先生也沒有擔任過市長辦公室主任。好,以下我們來看看哪些證據資料可以證明我們的說法。 首先,柯文哲市長在審理中有回答說,民眾黨的財務是誰管?梁秀菊管。這個梁秀菊其實他也是做一樣的陳述。那檢察官這裡其實沒有提出任何資料。然後呢,關於民眾黨的部分,他說因為李文宗先生是北捷董事長,等同公務員不能兼黨職,只是偶爾來幫忙,其實他沒有處理民眾黨的黨務。然後柯文哲先生還說,他是總統大選的時候才管理到財務這個部分,根本沒有檢察官講什麼 107 年 5 月 1 號以後排程所有柯文哲政治獻金的財務運作事宜。 那大家或許會說,這個都是柯文哲講的啊,這不一定可以採信。那什麼可以信?我們可以看到本件其實李文宗先生的手機,應該是所有我看到當事人之間最完整的,他基本上沒有刪除,所有的訊息都留在裡面。那捲宗裡面,A21 卷、A28 卷,滿滿的是柯文哲跟李文宗先生的對話跟訊息,這裡面完全沒有提到檢察官所指的這些事情。如果李文宗先生有處理這些內容,怎麼可能在訊息裡面完全沒有?這是難以想像的。等一下。 那接下來,張哲陽先生他在偵查中有作證。當然張哲陽先生因為他在 109 年 3 月間就離開民眾黨,就辭任,那他也提到 109 年的選舉是蔡壁如來處理統籌選舉經費及政治獻金的進出。那要問他,那當然這時候絕對不會是李文宗先生負責。 接下來我們再看梁秀菊女士,她說了什麼?梁秀菊女士說,109 年 2 月 1 號開始,她就是當民眾黨的財務長,管民眾黨的財務,做到筆錄為止。做筆錄的時間是 109 年的下半年,10 月、10 月間。接下來她還說什麼?她說總統選舉期間,民眾黨的黨部跟進辦是分別獨立的,那她是負責管中央黨部,那李文宗先生是負責管進辦。那關於民眾黨政治獻金的狀況,李文宗先生知道嗎?她不知道。 那檢察官當然引用的證據資料有幾個,包括蔡壁如、張哲陽的陳述。當然他們兩位說李先生負責管財務,但是實際上到底是什麼?其實他們都講不出來到底是什麼。那另外檢察官還引用了柯文哲選後傳送給李文宗先生繼續管理財務的這個訊息。就是如同剛剛講的,這個是選後的訊息,你要怎麼樣來反推之前的事實呢?那其實這一點,李先生他當時是已經表明他要淡出,所以那個訊息應該是柯先生的期待。 好,以下我們再來看看檢察官,就是剛剛李先生有提到檢察官補充理由書 30 所提的這些證據資料。就是首先這個是李文宗跟蔡壁如跟張哲陽的訊息往來說,李文宗先生按照這些,他主張說這是民眾黨的財務與黨務,那另外又說管了民眾黨的智庫,然後另外又說負責民眾黨競選。但是這些訊息,什麼樣可以看?這些訊息他們傳送的時間都是在什麼時候?都是在 108 年到 109 年初期的時候。之後有沒有?檢察官沒有拿出來,我想應該是沒有。如果有的話,檢察官窮盡我們的手機數位鑑識,一定可以拿出來,好,這大概是很簡單的推論。 第二個,訊息裡面的內容不外乎就是我們剛剛講到的討論財委會成立運作,但是這個等於有參與財委會的實際運作嗎?我想應該是沒有。那另外財委會的運作跟管理政治獻金,它關聯性在哪裡?其實也沒有。所以檢察官這些主張其實都是沒有依據的。那另外參加了 109 年不分割槽立委候選人領選的委員,他也只參加領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