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說一定是吳順民顧問建議的,所以我就是幫忙開協調會就好,而且協調會時我也沒有從頭到尾在現場。那誰在現場呢?就是吳順民。他也說這個協調會是吳顧問接受京華城的陳情,所以要召開協調會,我認為就是一個協調會。那一位議員這邊就發了開會通知,所以是因為吳順民接受了京華城的陳情,才會有 110 年 9 月 6 號這個協調會。 我們再重新複習一下,整理一下吳順民的工作。他與助理一同參與地方活動,就像他們也有講說他有參加帶小朋友去坐郵輪的活動。選民服務方面,包含協調會、會刊這些,吳順民也有做。議題研究方面,當議員請教問題、需要專業意見時,吳順民會跟議員討論、答覆。接受陳情方面,剛剛說接受陳情、召開協調會、陪同或代理主持會議,如果議員未出席或是中途離席之後接續主持,吳順民也有做。從剛才他們提出的照片,還有應曉薇議員講的內容,其實我們看到吳順民在協調會裡面擔任一個主持人的角色。所以吳順民在工作性質上,其實他就是應曉薇的助理,不管他被叫主任、顧問或是助理,這些頭銜、稱謂都只是一個名稱,他的工作性質就是民意代表的助理。 那吳順民跟京華城有什麼關係呢?吳順民雖然在 103 年就開始擔任應曉薇的助理,但是從 106 年起,薪慶金就由金華微經集團旗下的造姓化工每月支付薪水。還有 109 年起,改由頂月公司每月支付薪水 5 萬元給吳順民。然後透過吳順民,以應曉薇議員辦公室助理的身分,穿梭在臺北市政府與議會之間,和應曉薇一起共同去施壓這個京華城的案件。而他在從微經集團領了薪水之後,還是用這張名片,還是同一張名片,沒有在上面加註其他他有在任何私人企業擔任顧問的頭銜。所以這張名片一遞出去,大家對他的認知就是他是臺北市議員應曉薇研究室的人。 而在 106 年到 108 年之間,剛剛我們有講過了,就是應曉薇議員替京華城做了哪些陳情或做了哪些事情,其實吳順民有參與。因為都發局在 106 年時就知道了,他們在一個市長成會的簡報裡面,特別講到:「本府前都發局副總工程師吳順民,目前在本市應議員小微的研究室服務,協助京華城處理協調本案。」所以當時都發局就發現,吳順民是應曉薇議員研究室在處理這件事情的人。 但他們不知道的是,在同一時間,薪慶金也陸續透過造姓化工給了吳順民 185 萬元。應曉薇辯稱吳順民去威金集團當顧問與我無關,我不知情。但是吳順民是因為應曉薇才結識威金集團。吳順民自己說,我們問他與威金集團結識的緣由,他說:「我是幫應曉薇處理京華城陳情案,才開始與威金集團的人有所接觸。」而他說:「因為我在應曉薇議員處有處理京華城的陳情案,威金集團的宋昆仁也有處理威金集團包括京華城相關的法律事務,所以他有向我提過到造姓擔任顧問這件事情。」所以他是因為應曉薇才認識威金集團。 而應曉薇也知道吳順民有領威金集團的薪水,因為吳順民也自己說了:「我 106 年受造姓公司聘用我後,我就有告訴應曉薇,但應曉薇並未表示任何意見。」那時候基庭的法官有問吳順民:「應曉薇知不知道你是造姓的顧問,而且有領薪水?」吳順民回答說:「106 年 2 月 6 號開始領薪水,我有跟應曉薇講,所以應曉薇知道吳順民有從威金集團那邊領薪水。」 對此我們做一個小結:吳順民協助應曉薇從事議員的工作,卻收受陳情財團所給付的金錢;而應曉薇明知其助理吳順民收受陳情公司所屬財團的金錢,仍繼續讓其以議員研究室人員的名義對外行事。這等於是讓財團養助理,並繼續替財團陳情。所以這邊檢察官認為,這也是應曉薇收到的利益,是收賄的一部分。 那吳順民在京華城案件做了什麼事情呢?第一個就是以議員方人員這個部分的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