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是我們做一個政治人物困難的地方,就是說畢竟我的身份還是,我就一個人同時好幾個身份,我是臺北市長、民眾黨黨主席,當然也是臺大以前有名的醫生。其實檢察官有在抱怨說,你那個沒有一個被告,這個一有風吹草動,外面有什麼小草會深遠,我也在思考這個問題。不過這樣,如果這個案子從一開始就司法歸司法,就是不要去理政治,就是純粹司法,其實也沒有什麼問題。今天就是我的身份,就是有人要做政治上的使用,才搞成這個樣子。 有一次我來問那個陸律師,我說奇怪,這個檢察官這樣辦案怎麼那麼奇怪?我大概開玩笑跟我說,這個叫行政優勢。那我們來看看,唐朝有一本專門講述如何製造冤獄、構陷他人的書,叫《羅織經》。其實將來京華城案這個起訴書,我看在歷史上也是同樣的定位。我在獄中有念過那個管中閔的大學《積良》那本書,說「聲文周納,羅織構陷入人於罪」。坦白講,我現在唸這十二個字,心有慼慼焉。 我們來看看京華城案在法律上從什麼時候開始的?我們來看本案的起源,2023 年 3 月,監察委員林勝峰、蘇立雄申請自動調查。這個就很奇怪,我跟你講,那個監察院的檔案多少?二十八頁、十四頁,天啊,我看了一個禮拜都還沒看完一半。我仔細去查,奇怪為什麼會莫名其妙突然去自動調查這個案子?查不到那個,就是為什麼他會申請自動調查?其實我後來看那些,他找了很多人來問,你知道嗎?其實那些題目早就設定好了,相當選擇性,就是符合他要的我就留下來,符合他要的就 screen 掉。 那麼從 2023 年 3 月申請自動調查,一直到 2024 年 1 月 24 號,監察院公告糾正文,認定京華城細物計畫修訂案,是它的規劃提案、審議跟核定過程有重大違失,因此糾正了臺北市政府跟所屬的都委會跟都發局。請注意,他是 1 月 24 號公告的,可是就在總統大選投票前幾天的 1 月 8 號,民進黨已經開記者會說柯文哲圖利京華城案。然後你去看裡面的內容,一模一樣。你想想看,監察院 1 月 24 號才要公告,你知道嗎?1 月 8 號怎麼民進黨就已經拿出來在政治上的使用? 其實 1 月 24 號公告的時候,面對監察院的糾正文,臺北市政府事實上在當天就發了新聞稿,他就說京華城案經過相關審議機制,完整推動,都委會詳實討論、審議,確認本案的合一性、公益性、對價性跟合法性,並審認符合現行都市計畫法令的程式。後來在 3 月 19 號,你知道英特介接到監察院的糾正文,所以臺北市政府還是有正式回函。他在正式回函裡面,還再次確認審議過程嚴謹把關,無利益衡量不足與瑕疵情事,本案依法行政均屬有據。 我為什麼會特別講這個?事實上一直到去年的 7 月,就在我被羈押之前,臺北市政府最後的公文還是這樣寫。我要講為什麼要特別拿出來講?就行政部門來講,他覺得說程式就照這樣走。所以你看,看到現在為止,所有到法庭上的公務員,不管他怎麼抱怨,但是最愛是說,這還是依據都市計畫法第 24 條,經過都委會合法的程式審議。這也就是我要講,以行政部門來講,他覺得照流程這樣走,也沒有去做什麼奇奇怪怪的動作。我說就行政部門來講,但是是這樣,公處檢察官還是要刻意忽略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