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講過了那今天如果今天才講說欸 京華城難從來沒有列管其實講穿的就是對我來講也是應付議員來講話就是他有抱怨就給他列個會議紀錄其實根本就沒有列管表示說我根本沒有在注意這件事情再來有三分公文有該我的印章其實有一訟是那個京華城送到台北市政府的陳情信秘書處收到以後經過我們那個陳情系統自動轉送都市發展局他蓋的是市長的新帳我也跟大家解釋一下台北市長有好幾個印章我自己用那個印章是沒有號碼的就是市長柯文哲再來三個副市長就賈、怡、丙再一個秘書長是丁再來是三個副秘書長務及庚什麼叫新章就是秘書處基要署因為每次接到陳情信他們看一看這個是哪一個局處就蓋那個新章轉化到局處去我跟你講蓋新章轉化到都華區那個表示我連看都沒看過他就是秘書處自動轉的裡面檢察官就說這個公文上面有寫這三個字大作文章說這是市長交代其實有真的在市政府工作過你就知道那個就是秘書處自動自發轉公文而已那有一份那個都華區要把陳情信轉到都委會原意這個的確我有看過我也知道為什麼業者在陳情那你去看都華區的內簽他也寫說這個讓業者去都委會說明那台北市政府也藉這個機會表明我們的立場你想想看都華區自己寫的內簽就說這個陳情案要送都委會討論市長怎麼會說不要更何況這議員也來開便當會他說要演議所以送演議這件事情我是知道的我也同意當然你會講說這個不是在訴訟嗎你為什麼還要再送都委會演議對我來講這個以一個外科醫生的邏輯來講這完全不矛盾為什麼他因為我們你想想看京華城要求我們直接用行政命令給他回復120284平方米的這種容積率我怎麼可能直接下一個行政命令說我自動把你回復這不可能這真的就突利了但是你不滿意你自己去都委會去說明所以以我的腦袋我就一直覺得這也沒有什麼不好而且都委會而且那個都華區的公文內簽他就寫說這個要去都委會讓他們去討論所以這份公文我有蓋上我也同意你們現在檢察官說這就是突利我跟你講我根本內心裡面哪有想什麼突利我的態度就是你不滿意去都委會自己去講還有一份我有蓋上了公展我沒有那麼多信思送公展不是就公開收集意見30天嗎這個有什麼理由不公展所以他公展那我知道今天特別是這樣監察院之前也有糾正過台北市只要刑事完備就應該要送公展沒有理由一直阻擋這個我們也知道以前就是在都華區一直給他退公文退了好幾年後來這個也被監察院糾正過所以對我來講要送公展那就公展反正公展只是收集意見審議是在都委會再講嘛對不對現在檢察官拿那個傅密處長李德權的便利貼在大作文章其實我跟你講李德權來出庭作證的時候他已經很清楚的說明了他是認為沒有問題是合法的他才把公文繼續送出去因為是那個楊智勝他也有跟李德權解釋過說這個人家就是要按照都市計畫24條去申請所以既然有兩條路一個是都市計畫法24條自己申請一個是就照通案什麼80之二圖管條例去處理所以我要講是什麼李德權自己來自理他已經講很清楚了他認為是合法才處理而且他還特別說明他說這種都市計畫一定是先有個案多了以後變成通案那通案會形成規則最後有規則才會形成法律所以他便利貼上面寫說什麼要注意你覺得原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