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便利貼上面寫說要注意垂直綠化、蓋綠處理管制。後來我老實講,我最近又回去讀那些卷宗,這些建議事項後來又收入京華城的都市計畫裡面。坦白講,李德璇副秘書長,他上面還有陳志明秘書長這些人。如果他認為不合理,甚至我跟你講,我們每天都有陳情。如果李德璇、陳志明認為有問題,早就送陳情進來討論。所以他寫那個便利貼,不是你們想的什麼就是我當市長一定要看著那個就要擋掉什麼的,其實不是。我跟你講,這些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行為。可是你們檢察官就是要惡意解讀,來形成所謂的證據。 你知道我最生氣你們檢察官哪一部分?市長、市秘書這件事情,你有事,你為什麼不叫來問我?我跟你講,你們那個爛理由拿出來做證據。檢察官拿陳慶元的簡訊說市長、市秘書說有不公開陳情,內容是什麼?那你們怎麼不叫他來問?再來,市長、市秘書那個,檢察官說市長、市秘書說不公開陳情有會議紀錄,那會議紀錄拿出來。我跟你講,我當臺北市長八年,每天的陳情都有會議紀錄,只要討論有結論的一定有會議紀錄,可以拿出來看。 最可惡的是這一條,檢察官用市長、市秘書李文慧傳簡訊給王金棠的內容,說一定是受我指示。我跟你講,李文慧你知道他本人就是府會聯絡人。你知道什麼叫府會聯絡人嗎?就是臺北市政府跟議會之間那個負責協調的人。所以很多議員、很多東西會傳給他,他就直接傳給議員、傳給我們那個公務員。他怎麼會來跟我報告?你們今天就故意不查證、抹黑,好像是我下令。明明可以查證,你們為什麼不去查,硬要抹黑? 至於說那個秘書處蓋著新章那件事情,把陳情信送去都發局,這我剛剛已經解釋過了。那個公文根本就沒有進市長室,我連看都沒看過。既然也拿來當證據,其實這些都很容易查證,你知道嗎?為什麼要這樣抹黑? 還有一個,市長、市秘書告訴都發局的科長楊智勝、吳順民在樓下等公文。你們就是要影射說什麼市長在施壓。我跟你講,市長室就那幾個秘書,如果有,怎麼到現在查不出來?不知道講什麼。你知道如果有,你就把它講出來;如果沒有,就還我們清白就好。故意不調查,然後在那裡搞神秘,到現在為止沒有任何一個公務員說有收到柯文哲的指示。 昨天你知道檢察官又用那一招,他拿那個什麼邵琇珮講林俊禮的案子,你念出來的筆錄。因為有人怕被拔關很害怕,所以不是每個人都敢舉手。可是檢察官,你為什麼故意不念另外一個證詞?邵琇珮明明講說:「以我對柯市長的信任和了解,我不相信他會因為我不蓋章就拔關。」為什麼重要而且對我有利的證詞,你就跳過去?我要講什麼?你知道檢察官有利、不利的證據,你們可以講。你們不是網軍、不是名嘴,我發現你們就變成文宣人員。你就把那個證據裡面符合你的想像的、符合你劇本的,把它挑出來;不符合,你就把它排除掉。 我跟你講,司法的目的是維持社會的公平正義,不是訴訟的輸贏。你們就是有既定立場,在搞成今天這個局面。我跟你講,我相信審判長聽到現在也超過半年了,有這麼多證人跟被告已經透過勘驗證明,那些證據是受到汙染。黃景茂明明就沒有說我認為是違法,怎麼把它塞到筆錄裡面?然後那個沈慶京一直在抱怨林俊元去恐嚇他要咬柯文哲。其實不只那些人,你看看那些公務員被林俊元問的筆錄,跟來這個地方講,怎麼差這麼多?這就是我們要檢討的。你司法一開始就有預定立場。 我後來才知道說,我是實際在樓下的居留室住過的人,住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