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個方向去做第二次在109年6月20號的都委會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是白仁德主持他當時有說這個downsiding降低他的發展權除非是國土保安才會這麼做考量都市發展需求建議在回饋之後給予榮獎的情況之下來尋求補救這個並不是講完所說的直接回覆他的樓地板面積而是說他在提供回饋之後我們再給予榮獎的方式來補救跟回覆樓地板面積是完全不一樣的概念第三次是在109年7月30號的都委會彭振聲主持當時他對於京華城提出的方案是他是表示予以尊重另外對於先前白仁德建議的尋求補救措施他認為無需予以補救所以本案到這個時間點的時候研議案就已經終結了並沒有再繼續下去這個無需予以補救檢方在申請搜索的時候隱瞞了這個重要的訊息卻說這個是可以補救我們決定予以補救這是完全錯誤的訊息另外在109年12月24號都委會彭振聲組成專案小組來進行討論研究之後就進入比較深水區了在110年的3月18號都委會的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當時是聚焦討論在司法性的問題當時法務局代表有說都委會沒有創設容積的權限但是後來甲官有傳喚他道案說明他說他自己也無法確認我想都市計畫法對一個法務局的同仁或者律師來講都是非常複雜的一個專業所以他也坦白承認說他自己也無法確認所以他當時講了這個話並不代表一個確定的見解那當時都法局代表張立立又舉了兩個例子一個是市民大道沿線鐵路地下化另外一個是捷運東延段老舊社區這兩個案例都是都根沒有錯但是張立立舉這兩個案子的意思是說這兩個案子經過都根處審核給予都根獎勵之後又送到都委會來進行細部計畫審議那在都委會細部計畫審議的時候再給予容積獎勵給予的容積獎勵是引用都根條例的容積獎勵就是所謂的開發時程獎勵接國和平獎勵是引用都根條例並不是說這個案子是都根給予獎勵而已但講完昨天說這兩個案子都是都根所以張立立是有意混淆不是這兩個案子是都根處給過容積獎勵了但是還不夠所以送到都委會來依照細部計畫變更再給予容積獎勵的項目一樣是參採都根條例的項目給的容積獎勵所以張立立舉的這兩個例子是完全正確的例子他的意思是要表示細部計畫可以給予容積獎勵本案最專業的公務員邵琇珮這麼說科長楊智勝也這麼說那許郭城聽完這些意見之後認為說給予容積獎的釋法性在細部計畫裡面給是沒有問題所以在這個之前所有關於釋法性的討論雙方可能會有來來往往一些討論過程但是討論完之後就定調就再沒有其他爭議我相信所有會議都是一個討論過程沒有什麼東西是只有一自覺的或者只有一言堂不可能的一定雙方會有意見溝通有人說可以有人說不行最後就有一個結論出來大家可以接受再往下走所以在這個時候所謂的釋法性就已經得到解決了就沒有其他疑慮了那接著許郭城又有在召開第二次專案小組會議解決完釋法性問題之後他開始處理對價跟公益性問題這個部分許郭城有要求要增加回饋跟降低容積獎比例那他也建議說公益使用面積要從500增加到800但是本案最後增加到1138還有順平道路周邊路面改善人心道等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