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平道路周邊路面改善、人車道等等,後來京華城都同意提供。所以這個時候,主席徐國城認為對價線已經夠了,他也認為議題都收斂了,所以把全案提交到都委會去審查。在這個時間點,關於公益性討論已經沒有疑義了,關於對價供應性也沒有再多做要求了,所以全案就送入本案最爭議的第七十八次都委會。 送進都委會之後,都委會本來就可以審查要不要給容積獎勵。給了容積獎勵之後,後續這個地方的人能不能拿到容積獎勵,那個就是要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去審查,這不是都委會要處理的。都委會處理的只是一個計畫個別審查,在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所以這個第七十八次會議給予百分之二十容積獎勵之後,後續京華城能不能拿到這樣的容積獎勵,要看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 在這個會議中,薛昭信委員有一些疑問,因為他是單純的學者,他不知道容積獎勵是可以在基準容積之上再往上加的。他以為容積獎勵加起來都不能超過百分之五十六,因為有這樣的疑問,所以邵琇珮在這個會議中有跟他做詳細的解釋。主席彭振聲也有問徐國城的意見,因為先前兩次專案小組會議都是他的,他也說他沒有意見。所以主席一一徵詢每一位與會委員的意見之後,做成決議,這就是所謂的共識決。在會議每個人發表的意見來看,沒有人是持反對的。當然有委員認為說要更多條件,比如說要出水綠帶什麼、要垂直綠化什麼,彭振聲當時都把這些要求都加入整個計畫裡面,要求京華城去履行。 所以這樣子的會議討論過程,我覺得非常周密,我認為沒有所謂本案要強行透過、要碾壓透過、一定硬給京華城百分之二十容積獎勵不可這樣的意象。在這個會議裡面比較有爭議的就是說,都市設計科在一一零年八月十三號曾經有一個變遷,他們估計說這個移居城市的價值大概是二十三點六億。他們認為這個價值應該是二十三點六億,他們估計的標準是參考周邊商辦的行情。但是周邊沒有商辦,大家如果有去看過,周邊全部都是老舊住宅,所以周邊商辦的行情是多少,周邊我想是一個問號。 他在考量的時候,他沒有去評估到建商的營建成本跟灌漿成本,他只評估他這一坪可以賣多少錢。他也沒有去評估到移居城市是需要耐震標章的。如果我要做這個耐震標章,我就大概要付二十億左右。但這個價錢,軍院沒有送鑑定,如果可以的話,我們也希望可以送鑑定。在這樣的容積率底下,如果要做到耐震標章跟沒有耐震標章相較起來,是差二十幾億。所以這個都市設計科這個變遷估計說,這個移居城市的容積率多了百分之八,給他大概可以讓他多了二十三點六億,但他卻沒有考量說他需要多付二十億的成本來做這個耐震標章。這個政人林之宇到庭,他也坦承說這個只是一個粗略的估計,並不是很嚴謹。 再來就是這個變遷並沒有跟著所謂的公文送出去。因為我們可以看這個公文是都發局要發給都委會的,他是檢送所有的會議紀錄跟居民的意見提交給都委會。因為這個意見非常多,然後會議紀錄也很長,所以這個紙本是厚厚一疊。他們走的是所謂的電子公文程式,紙本後送。剛才的變遷是紙本,他不是走電子公文程式。我們之前有詢問過林之宇政人,林之宇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