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好像沒有比較高喔,然後剛剛的短梯 890,現在他賣多少 990,所以實際上這個是不相當的對價嗎?好像沒有喔。那檢察官到現在為止,對於不相當對價的部分,其實是沒有提出任何資料的。他只說按照剛剛這張表,他說這個是市價的二到九倍,可是他是市價嗎?不是喔,他是成本。所以檢察官這部分完全沒有舉證。 好,接下來我們再往下看。好,那另外我們募可公司銷售 KB 小物取得款項,不是政治性的,你怎麼說?因為 KB 小物他的交易相對人是募可,他的交易相對人是募可公司。跟買家之間開立發票,其實他成立的是買賣關係。那買受人會不會誤認?這個檢察官很擔心的,我說欸你們這樣,那買受人一定會誤認啊。可是會嗎?按照我們剛剛講的,線上的時候,木可好店上面都標清楚購物車營業人名稱,然後統一編號,正常人看到那個會誤認嗎?不會。好,那線下的交易怎麼樣?李婉軒也講了,線下只要有人有疑惑,他就跟他說我們這次是買賣銷售喔,你要捐款你另外去捐款,都講得很清楚,絕對不會有誤認的這個情形發生,檢察官多慮了。 好,他是不相當對價的給付?不是喔。我們剛剛按照我們剛剛提示的資料,我們只比了一家阿伯加油站,我還沒有比別的喔,售價是差不多的啊。怎麼說他有不相當對價的給付呢?好。 那檢察官或許會質疑說,木可你擷取了我的銷售機會,讓進辦少賺好多錢。好,那我們來看看喔,第二波小物到底募到多少錢?進辦的重要任務到底是什麼?好,大家看一下喔,這張表是一個柱形圖,它的來源是應援公司 113 年 10 月 29 號提供的資料列印的,在已正時期。那剛剛其實有提示,就是有一個計算 1.5 億的那個部分,我們有按照時間跟它的金額去拉。大家可以看到,紅色部分是第二波小物,藍色部分是第一波小物,看得很清楚啊,第二波小物哇差好多喔,它的募款金額其實跌了很多。 好,接下來為什麼不繼續進辦?為什麼不繼續辦這個?其實是競選團隊為了專注選舉目的的考量。為什麼這麼說?李文宗先生在 112 年 5 月 24 日,他對柯文哲說,點數換小物,總幹事討論,光處理物流就很困難了啦,捐款達到 1 億,我們又關掉點數兌換。黃珊珊怎麼說?112 年 6 月 11 號,她對李文宗說,我只想做兩波,剩下就是與虛擬紀念幣方式交換就好了。好,那接下來我們看看黃珊珊競選辦公室的總幹事怎麼說,她說捐款換小物是次要,捐款不可能太長期,一開始就只做一兩波,選舉重要的是選物啊,不是在賺錢。然後進辦也沒有那個人力去支援後面的捐款換小物的活動。112 年 7 月 6 號核心會議小組也說全面商品化,112 年 9 月 11 號核心會議小組也說這個部分之後就全部由李文宗先生處理。所以為什麼後來是由木可公司來銷售 KB 小物?其實是競選團隊要專注選舉的選擇。 好,那既然這樣子,木可公司取得這個 KB 小物,他是為誰持有?所有的買受人,他是跟木可成立買賣關係,交付錢的物件其實都是木可,所以木可取得相關的款額都是為自己持有。然後黃珊珊也說了,進辦沒有任何的法律基礎來請求木可公司來給付銷售 KB 小物的對價,所以本件根本沒有侵佔的問題。 好,那另外其實今天檢察官就這一點,他沒有特別說,但是這個在起訴書裡面有講到,所以我們還是一併的回應了。就是檢察官在起訴書裡面有講到,捐款換小物有庫存,庫存怎麼辦?他說木可都拿去賣,所以木可這叫什麼侵佔?沒有,他沒講,他就是把它寫在犯罪事實裡面,好,就這樣。 但是為什麼後面是由木可來處理?我們的說明如下。首先,政治獻金法第 23 條第一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