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不管是通訊錄,或者是調通訊錄,或是我們看手機裡面的通訊錄,或是通話記錄,或是查裡面的各種通訊軟體,應該早就看出來了。我們沒有看到,所以再加上吳敏軒的傳話,或是他在調查局以及檢方的那邊訊問所說的內容,其實兩邊都不太一致,所以就不是很確定是他的可信性問題,還是他的記憶問題。 但是如果孫丁君的看法是說,他是希望這個服務是什麼呢?對於競選的服務。而李文娟跟孫丁君他們的認知不一樣的地方是,李文娟的認知是,他要開設計顧問費的發票給採封公司。再加上木可公司本來就不管在登記或實際上在執行時,本來就有提供設計顧問或是宣傳顧問等等的營業,所以對他來說,開這樣的發票只是意味著他知道說,有開發票那表示什麼呢?會有收入,那現在收入當然就要什麼呢?提供服務。 那麼而孫丁君呢?他的認知,如果他的證述無誤的話,那他當初的認知是什麼呢?他把錢匯給木可,讓木可去對什麼呢?對競選去提供服務,就是這樣子。那麼可是雙方沒有任何交流,於是孫丁君就以為他已經大功告成了,就功成身退了。而李文娟在那邊乾乾地等,等說,採封公司怎麼還沒有聯絡我,怎麼還沒有告訴我要提供什麼服務,就是這樣子。 那麼,所以真正的謎團可能也許在吳敏軒吧?不過呢,以調查局和檢方那麼高超的問法都問不出來什麼的話,那麼我們大概也不知道還有什麼其他證據可以去找到了。可是呢,我們目前所看到的,看不出來這個款項呢?它是不是具有政治獻金性質?從孫丁君的角度來看,這是不是符合政治獻金的性質呢?我想這是可以討論的。然後因為對他來說,他是要什麼呢?他只是不想直接捐款,但是還是希望贊助。而黃珊珊的認知呢?也是和孫丁君相同,說他只知道是說孫丁君是要去幫柯文哲,然後他想要捐款,就是這樣子。這一點是他雙方有共識的,可是這個共識跟李文娟沒有關係,因為他毫不知情,我也看不出有任何證據證明他知道這是政治獻金,所以他是不是有侵佔的主觀犯意呢?這個我們就不太清楚了。 那麼,或是即使跟侵佔沒有關係,重點是他不知道那是政治獻金,那麼這會影響到什麼呢?影響到他開發票的問題。因為他不知道這是政治獻金,然後呢,他的認知是要對採封公司提供服務。雖然孫丁君希望的是,木可公司是對什麼呢?不管是對於柯文哲,或是對競選團隊提供服務,都是他所樂見的。但是呢,我們的李文娟還是不知道這件事情,因為沒有人告訴他,他只知道要開這個發票。然後呢,他只知道開出去後,那麼接下來他的期待應該是什麼呢?就是看木可什麼時候可以提供服務,就是這樣子而已。 那麼現在呢,就是我們已經知道是他開發票了,然後呢,也收到款項了。然後呢,他開發票呢,就是開設計顧問的發票。那麼他本來就是被告知要開這個發票的,他並沒有任何所謂明知為不實的問題。那麼內部記錄的話,我們來看一下,李文娟呢,實話實說,他所謂開發票的話,他通常是使所謂的不知情的何愛婷去開。然後,那麼,但是,何愛婷不知情,請問李文娟知情嗎?請問到底是依據什麼認為他知情? 然後呢,再來就是李文娟沒有會計專業,他只會記一點流水帳,他的記錄就是記設計顧問費。那麼他記流水帳,那麼公司的日記帳、分類帳要如何去辦呢?很簡單,現在絕大多數的小企業,就是中小企業呢,都是外包,不管是給記帳士,或是給會計師事務所,就委外處理了。而委外處理的話,很有趣,因為我們在準備程式的辯論中說,這個先收收入後提供服務,這個是非常常見的事情。那麼在會計上可能就會記為預收收入。那檢方呢,就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