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在會計上,可能就會記為預收收入。那檢方就反擊說:「OK,那你們怎麼沒有記預收收入呢?」很抱歉,我們的李文娟是沒有會計的背景,也沒有會計的常識,她只會記流水帳。她只記錄一件事情,她記下去叫做「設計顧問費」。而她是把這個帳去交給,不是記帳業者,而是會計師事務所,叫做安徵,交給他們處理。 那很遺憾的,這個安徵事務所似乎不是那麼的專業。那如果各位猶有餘溫的話,那檢方上午有提出來一系列的跟這個「採封」有關係的,還有跟另外一家也是我們那個「木可」提供服務的公司。但是呢,提供服務的話,在會計上應該是因為賣木可、賣小物,沒錯。但是呢,這種設計顧問的話,不是賣、不是販賣物品,所以她記在……她的應收,應該記的是什麼呢?服務收入。而我們的安徵會計師事務所記的卻是什麼呢?叫做「銷貨收入」。那這個其實很離譜。 那但是呢,各位覺得我們的李文娟會知道嗎?她看不懂,她也不知道。尤其是她應該會是很信賴這個專業的會計師事務所的。連那麼專業的會計師事務所都會犯這種那麼明顯錯誤的話,那麼為什麼我們就會認定說李文娟是「明知」是不實的事情,而去填制這個會計憑證呢?這個是我們「舒然」想像的事情。我簡單的報到這邊,謝謝。另外兩位辯論我會補充。 所以李文娟小姐的辯論告一段落嗎? 是的好。那本案就被告李文娟跟李文娟的部分,與其餘被告間的審判程式分離。以下直接進行兩位被告的量刑調查及辯論,還有犯罪事實的辯論,以及最後陳述程式。 審長有沒有意見? 沒有意見。 被告李文娟及辯護人有沒有意見? 李文娟還有辯護人有沒有意見? 沒有意見的話,那預知以下轉譯,還有公開播送都暫停。後來李文娟跟李文娟以下續程,後續的程式不列入公開播送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