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有的作為再者就是說本案是送研議並不是說要直接回覆它的樓地板面積而且最終研議的結果是不遺不救所以送研議的結果是沒有任何結果的所以這部分也不會產生所謂圖利的結果再來是在檢證58這張便利貼柯文哲市長在上面寫說兔豐富京華城對容積率應該死心了只希望行政流程加速讓他們早日完工就好所以事實上柯文哲是希望行政流程加速並不是說一定要用什麼方式來過這個案子那如果說希望行政流程加速這個也算是違法圖利的話那我們想問說那本案從檢察官收案不到四個月就進行搜索是不是也是偵查流程加速也有違法依律況且正人彭振聲有道庭政稱說這個就是實心的就代表說他也沒有所謂強迫要給予龍基江的意圖一切仍然是依照程序來做處理還有下一個簽程是109年11月11日所謂的宋公展的簽程那宋公展這個簽程我想從幕僚往上簽的過程並沒有任何人做反對並沒有任何人做反對而且宋公展是宋都委會審議之前的必經程序目的是在收集這個居民或者是有意見的人的這個意見並沒有直接產生何種給付行政的效果那簽程中他也說未規定四項準用都更條例這個是屬於執行層面的這個準用規定並不是說全案去準用到都更這個簽程其實也寫得很清楚那請問一個市長在收到這樣的宋公展的簽程他有沒有去否決的權利我想沒有任何一個市長會在這個時候去否決說這個案子不准送監程所以媒體有在講說那為什麼比如說苗柏亞議員質詢完之後既然曾經有議員質詢為什麼沒有撤銷這個都委會的決議我想這也是一樣問題不可能說因為一個人的意見所以就去否決整個幕僚的集體意見那至於比較有爭議的就是說在簽和的過程中李德權副秘書長曾經有批出一個意見就是所謂的未立公平執行容積獎勵及移轉應該依照圖管制制條例等即全市一致性規定並納入新區開發容積獎勵一致性要求如綠體率負率100%及出流管制設定容積上限一致明確那就這個部分因為李德權副秘書長提到圖管制制條例這個部分是他對程序有所誤會所以當時突發局的楊智勝科長有去跟李德權副秘書長解釋說本案走的是細部計畫的變更程序並不是走圖管程序所以請副秘書長這樣本案再繼續往上送再者就是李德權副秘書長是經常退文所以經常需要幕僚去再跟他做更加詳細的解釋再者就是這個便利貼上面有提到所謂的一致性他有建議出流管制立體律負率但是我們要講的是說出流管制跟立體律負率這些項目事實上都沒有在實行自治條例裡面如果把它納入細部計畫他就是一個容積獎勵的項目所以等於是說李德權副秘書長他也提到了可以用這些條件作為容積獎勵的項目事實上他也是認同說所謂的在細部計畫裡面可以創設容獎再來在111年2月末日關於精華廣場開發案的建議內容的部分柯文哲市長當時是批示說怎麼做都好怎麼做都行快就好公文完訪不如大家當面確認已經花了兩個月這個是因為這個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