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說容積獎勵的法令依據就是這一本計畫書本身那我們剛剛也說了這個計畫書怎麼來的就是都市計畫法的授權依照法定程序給予容積獎勵彭振聲說他是認為合法才合章的都委會才開會的劉秀玲說依照法定程序都市計畫法第19條進行公開展覽後就是要排入都委會審議排入12月14號該次會議是合法的甲官昨天一直說他這很快但是能怎麼樣呢他排進去就是依照法律規定排進去的劉秀玲審議當中說程序都合法沒有說不能創設他說我說京華城案程序都合法我沒有說不能創設容積獎勵昨天政律師有提到丁玉群局長在議會報告的內容當他在法庭上面提示給林洲民看的時候林洲民說我接受我在螢幕上看到的這些字句我接受我的認知在當年一定依法有據林洲民在聲音中證述可以透過都市計畫法第24條給予容積獎勵當政律師問他方才就都市計畫法第24條可否給予容積獎勵的部分你的說法是可以的是否如此他說可以但取決於你交的事業計畫是否合理委員是否同意胡芳琼他到庭之後如果合一庭林還記得的話胡芳琼是到庭之後主動來說他偵查中說的不夠精確當我們問到京華城辦的過程這個程序就你的認知是否合法他大聲的說絕對合法他說他接下來說的應該是公務員新生他說整個審議過程到最後的決議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都是依法在辦理的過程中真的秉持一貫的原則就是公平公正公開包括我們每次委員會專案小組會議的會議資料除了寄給委員之外都會公布在都委會的網站上是所有的市民都可以看的此外我們每個會議每個案件包括京華城這個案子也都會把開會的訊息在會前提前給所在地關切的選區議員跟媒體朋友因為我們覺得都委會審的都市計畫涉及民眾權益所以不是只有我們委員會在審這個案子我們希望過程中到110年6月委員會開始直播都希望在過程中讓民意代表媒體市民可以知道都委會在審議案件的過程如何都委會的審議過程絕對可以收到檢視我必須講程序絕對合法但內容合不合理是交委員會審議雖然都委會幕僚在過程中盡我們責任查核相關帶進一步說明的議題但必須尊重委員會最後的決議我不知道這樣講恰不恰當就是所有案件進到法院雖然每個立場不同想法但必須尊重法院最後的判決是一樣的道理黃景茂在身體當中他說本來就是合法的權利土地權利關係人依照都市計畫法第24條提出西部計畫變更或擬定本來就是合法的權利楊智盛在身體當中說合理性必要性要尊重都委會這不是他該判斷的因為都委會自然會有他的審酌權現行的制度就是要尊重都委會黃景茂說他當時認為言以合法他才會在公務文上面合章以德權說他當時政律師問他說你當時有認為本案違背法令嗎以德權說沒有他是認為本案合法他才會在公務文上面合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