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都市政策引導地區發展等等並定農機獎勵項目集合度然後呢 他說 最後說什麼他說 由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以本件系部計畫土地使用管制增加農機獎勵項目制合力性供應性對押性的議題討論好 然後內政部說綠建築 智慧建築 耐震設計並無逾越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及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他說並沒有逾越我們看黃色字體就可以了一樣是沒有逾越的家園又繼續問了他用不同方式問同樣一個問題他說 那以準用的方式可不可以引用都市更新容積獎勵辦法可不可以呢他說以準用方式分別引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有關於建築 智慧建築 耐震設計等規定是否合法 有沒有逾越法令規定同樣一個問題 已經問了好幾次了內政部說非都市更新不能使用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但是都市計畫可以訂定容積獎勵本案並沒有逾越相關規定也就是說 邏輯就很清楚不是都市更新本來就不能去用都市更新條例但是都市計畫可以去引用相關的農機獎勵項目並無逾越等等相關的規定一樣的 內政部一樣這樣說建範院又說 有沒有違背都市計畫西部計畫審議原則第八點也就是軍院問過那個問題內政部說沒有違背法令並無逾越 台北市等等相關的規定一樣的但我們比較遺憾的事情是內政部原本這樣子的見解認為都合法的見解在112年的9月13號約巡會議之後 完全轉向了約巡的人包括華敬群 內政部次長還有吳信修引建組署長在這一次的約巡之後內政部再出了一次意見就是後來監察院引用內政部意見的部分就是說規定衛服 引用的意見但是台北市政府直到113年的3月19號回函都認為本案依法行政並無不法這個是台北市政府回函並無利益衡量不足與瑕疵情勢本案依法行政迅速有據我們不是說內政部不能變更它的見解但是如果連內政部一開始都會說本案是合法的為什麼要用明知違背法律的方式來辦台北市政府的公務員為什麼跟政治沒有關係嗎跟政治一點關係都沒有嗎監察院不理會內政部最初回覆意見去引用法務局王道會四戶的意見內政部在次長帶隊約詢之後他的意見180度的大轉彎我們認為顯然是有定見而且拟定好本案圖立的結論了這也是為什麼會發生民進黨的議員在選前就公告這個結果的情況我們再回到公務員的心聲昨天檢察官提了很多公務員的心聲我們來看一下兩位公務員的心聲公務員說什麼都發局的公務員跟都委會的公務員他們對話裡面說的是什麼他們說監察院帶有色眼光內政部配合演出最後一句是什麼都是政治操作我們希望講官不是其中的一環本案不是一個明知違法的土地案件而是一個被政治監察權跟監察權扭曲的行政判斷案件除了林欽榮沒有一位倒庭的公務員說本案違法只有公務員大聲的對合議庭說絕對合法承辦的公務員沒有人認為自己違法沒有人被指示一定要怎麼做沒有人認為自己在犯罪我們只有看到一個比其他單位更加透明公開的台北市政府我們只有看到110年6月以後都委會的會議原本本案原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