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從眷內的樓地板面積的工作小組也可以看到張志澄也是沒有參與的所以檢察官說張志澄適中有參與但是記事本提到的這個人員沒有人受到張志澄相關的指示那也不知道這個記事的內容那客觀的證據顯示張志澄就是沒有參與京華城案那張志澄沒有參與京華城相關的工作指示可以證實他說的這個記錄只是幫忙記錄而已那更何況檢察官錄告的時候也沒有說告訴大家這個京華城有什麼關係跟容積率有什麼關係跟樓地板面積有什麼關係從這個記事本只是看不出來的所以檢察官當然沒有證明說張志澄有適中參與的狀況檢察官又說被告後來有領到這個參與120284就是因為他有領到這個協助行會210萬有功有領到獎金有事後領獎金但是這個獎金和210萬有關嗎我們看這個獎金的合發的名單就知道名單中的陳育昆阮信朗蘇玉珍蔡沛倩吳采仙根本沒有參與210萬的捐款我想大家對於這個欺人捐款人頭一定是都很熟悉的這些人就是沒有那捐款的銅中白劉子安有捐款210但是沒有在這個獎金的分配上所以很清楚的這個獎金和210萬的名單其實是不相符的那這個會和參與爭取樓地板面積有關嗎檢察官起訴書是說這個張志澄領的這個獎金簽程明依有寫說是爭取560到678.91的部分所以合發獎金所以以此來論證張志澄對這部分的容積率的增加是有所貢獻的我們來看領獎金的人是怎麼去描述他們為什麼領獎金的這件事情張志澄自己說他認為是在確定容積率這最後840840以後他參與這個相關的分論的討論因為在這個會議的過程有相關的構陷所以最後才拿到獎金那黃書文有拿獎金的黃書文他認為是有幫忙處理京華城借款的事情所以他是出納所以拿獎金那陳孝桃說因為有幫忙整理公文拿獎金這個陳秀導說他沒有參與爭取容積獎金所以不可能跟這個有關那黃書文認為說他是幫忙整理這個京華城的歷史資料拿獎金那黃書文也說他沒有參與這個容獎的過程所以不可能領獎不可能跟這個容積獎金的增加是有關係的而且其實在張志澄111年領獎金的這個前一個年度京華城在110年已經有發一次獎金那獎金名義當時寫的是獎勵爭取回復560有功的人員那這裡有一個我們比較熟悉的名字陳俊源有在這次名單上那陳俊源說他認為是做了很多跟京華城有關的事情那獎金應該是看他的綜合一個表現不是針對特定的事項而且他也說他沒有參與回復560的階段我想他就是參與那個主要是負責樓地板面積120284的部分這是很清楚的一個事實所以他認為千層說因為560給他獎金他也覺得很奇怪認為是明目不服的所以領獎的人都沒有被告知原因大家都是各自猜測所以每個人講的原因都不太一樣那陳俊源沒有參與560卻在這個獎金他得到獎金的名義上是寫獎勵560顯示確實有明實不符的狀況那黃俊倫 陳修陶 紅秀 鳳都否認有因為這個獎金簽成上面寫的參加678.91認為獎金跟這個沒有關係所以確實也是有明實不符的狀況那檢察官因為張志澄領取獎金簽成寫說是因為他參加這個要獎勵678.91這個回復有功的人員因此認定說張志澄確實有參與回復樓地板面積的工作但是陳俊源的獎金簽成明明就是寫獎勵這個560的部分檢察官這時候又認為說不能只看簽成因為陳俊源實際參與的是120284的部分所以他說他領獎金不是因為560是因為他這個參與回復樓地板面積是因為他行賄的事情所以他認為陳俊源這個獎金是不法的犯罪所得所以檢察官認為張志澄有罪是因為看了他的獎金的名義那他認為陳俊源有罪是因為不能看他的獎金名義要看他實際上做什麼好像檢察官怎樣都可以說那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