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去看裡面做公關的就是朱亞虎可能還有林欽榮朱亞虎他來作證的時候其實他對自己的公關工作是非常的自豪自傲的他也作證講了我每個月領公司25萬薪水我要對得起我的薪水所以我要做好我的工作我的公關工作他說我做的是活靈活現的這邊他作證的時候提到朱亞虎提到我每天中午都會到台北市政府用中餐有空就去找找人然後我也會每天前往議會看看能否遇到過往公務上有接觸京華城的公務員我幾乎每天都到市議會我平常他平常就是會去市政府市議會各辦公室走動那我問他說所以你是公關性職務算明是技術專業他說是的所以要平常你要匯弱人你要你只要就是要打通關係要維持良好互動的要怎麼樣也輪不到是吳順民先生來做這個公關角色是朱亞虎另外我們在圈內也看到不少林欽榮去利用他過去的關係找一些委員這邊我引的這個偵訊筆錄是他去找徐國城委員那他是講說我在不違法的情況下跟委員說明他能聽我就講不聽我就不講他不覺得這有什麼不對那假官司法案是選擇性的辦案雙重標準那再來我們又再回來回到這個最高法院的判決意志也講得很清楚你收受賄賂罪必須他人有行求賄賂的意思若他人所交付的財務並非基於行賄的意思其物即非賄賂那判斷的時候你要就職務行為的內容交付者與收受者的關係賄賂的總類價格贈餘的時間的客觀事實加以審作那我們來看沈慶京也就是衛京集團再付吳順民先生每個月5萬塊的顧問費是基於什麼意思而付錢給他沈慶京其實不只一次在很多地方在偵查中審理中都講了吳順民已經退休了拿什麼權力施壓然後他說我也曾經聽過那個吳順民在會議中說現在市府都是年輕人根本不會甩他們這些退休的人吳順民說他能懂得的只有法規根本沒有任何影響力所以很清楚的沈慶京非常清楚明白吳順民是一個退休的人士對於公務員不具有任何實質影響力所以衛京集團在付吳順民每個月5萬塊顧問報酬就是單純的顧問報酬完全沒有一個行賄的意思而給付所以我們又回到我們的重中之重檢方的核心指控就是沈慶京應曉薇有一個合議要把吳順民的顧問費用衝作應曉薇可以免除給付吳順民的這樣的一個賄賂迂迴的來行賄應曉薇議員這個重中之重的核心指控完全之是沒有證明的所以純屬意測不符合經驗以及論理法則也缺乏證據的支持另外一個我們也覺得很矛盾的也是檢方的核心指控這張簡報也出現很多次在論告的時候又出現他這邊又說沈慶京給付金錢對價給吳順民的工作就是要回報北市府內的訊息給沈慶京這邊就是有點矛盾你到底認為吳順民是有做事還是沒做事一會說他沒做事坐領甘心在領虛假的錢一會又說他有做事那他做什麼事是回報北市府訊息給沈慶京可是我們圈內完全沒有看到任何一通一個LINE一個微信一個簡訊任何一個對話記錄可以支持檢方這個地方的這種大膽假設還有推測的指控相反的我們圈內看到一大堆朱亞虎陳俊源林欽榮他們在做回報張家文他們在做對他們的主管在做回報因為他們是公司的內部人員他們真的是公司的員工所以他們要對主管做回報工作那我們是外聘的專業顧問不是公司的員工根本就不需要去跟主管做回報原本也沒有任何證據原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