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提到陳嘉敏是我的助理,我的辦公室主任是連軍普。連軍普是有領薪水的。連那個敵性證人朱亞虎也講,那個吳順民在審理中,我們問他,他講說吳順民不是跟在後面,他是幫忙處理專業問題的人。吳順民他不是跟班,是專門做事的人,吳順民是獨立的自主。 那這個造星化空講一關在補充理由書裡面講,吳順民與微星集團唯一的連結,僅有之理造星化空行之一事。我們看了那麼多宣證生意那麼久,知道吳順民在微星集團真的是有做工作,他的唯一連結不是造星化空,造星化空薪水件事。那我剛剛也說了,這是他們集團內部的事務分配,吳順民無從智慧到底是要把它掛在造星化空、挺略還是哪家公司,他無從智慧,他也只能尊重。 那再來甲官在補充理由又講說,吳順民跟英小衛一起共同欺騙公務員。但是有舉證出來吳順民有什麼欺騙詐欺的行為嗎?其實起訴書這邊一直指摘吳順民的雙重身份,我們從剛剛的歷史時間原由來看就知道,這只是偶然造成的,不是任何犯罪計劃下的安排。吳順民不是應曉薇派去沈慶京那邊請他幫忙養住,也不是沈慶京派去應曉薇那邊的,他是一個偶然造成的事實,不是任何犯罪計劃安排下行程的。 那吳順民他沒有公務員身份,而且沒有任何的法律義務要求他必須主動說明身份。吳順民在第一次的準備程式和審理中作證的時候,他也一直講得很清楚:「我當時就沒有想那麼多,我們一般在跟外界互動的時候,怎麼可能會去特別刻意地介紹?」尤其他又已經退休,他不需要拓展業務,他怎麼會自己主動特別地介紹去跟別人講自己的收入情況?我到底有在什麼地方、哪家建設公司、哪個集團當顧問,然後這個是有償的、無償的,然後去哪邊當志工、當義工?沒有人問他,也不會無聊到自己主動到處講,所以這怎麼會是一個欺騙? 然後講官論告又說:「你的那個名片上印的是應曉薇辦公室顧問,為什麼沒有?」你的名片沒有加上你是威京集團的顧問。這個名片真的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吳順民先生他已經退休了,他不需要託管、託推廣業務,他根本沒有必要為自己印名片。那個名片也是應援辦公室的人印給他的,那一盒用了好久,到現在都還沒用完。他根本也不習慣去行使名片,也很少用那個名片,怎麼會變成說你為什麼在名片上沒有加印其他的頭銜,所以你是欺騙公務員?這些都是無心造成的誤會,他也不知道公務員內心世界心中是怎麼想、怎麼看的。 那我們接下來講說,關於檢方的關說、實驗、穿梭的一些很多小情節,其實那些很多小情節要麼是不具體,要麼後來證明只是臆測,或者根本是假訊息。更重要的是,就算是真的,跟我們的重中之重、我們的基本核心犯罪起訴犯罪事實到底有什麼相關?根本沒有相關。 那累積了起訴書,反正審理中也是檢方累積了很多小情節,一直說吳順民去施壓。可是我們看所有來開庭作證的證人一致都講,吳順民就是一個態度很客氣的人,他就只是來單純問進度,他沒有施壓、施責、教訓、要求,沒有給我們壓力,他不會干涉我們怎麼寫。沒有說是奉議員的命令來聯絡。然後張力也說,吳順民沒有施壓要我們改變意見或給予指示。雖然林志宇她有她的筆錄是有提到,說她感覺吳先生她平常是很客氣、很和藹,她有感覺吳先生在京華城案好像特別的焦慮。這個是非常主觀的,她個人的主觀感覺。但是即便如此,這有施壓嗎?她自己、她自己她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