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琇珮報告,報告什麼?說應曉薇不在,吳順民仍然在,還代為主持這件事情。可是審判中,邵琇珮自己就講,他的判斷依據不是因為延邦瑞跟他報告,而是他是事後看會議紀錄是蓋章的。所以說,而且延邦瑞的筆錄也從來沒有提過這件事,他從來沒說他回去跟邵琇珮報告吳順民在主持會議這種事情。這完全是子虛烏有,不存在。 那邵琇珮也不否認,我問他:「你對吳順民的這些態度見解,你在偵查中的筆錄也是對他不利,跟他說要是我知道他是那個『微精』,就是他說我問他:『你是不是因為做筆錄、看到新聞,產生就是對吳順民的一些負面態度觀感?』他說是的。」那我們回去查新聞,新聞裡面把吳順民醜化得非常難聽,說他是英小威助理,竟然是「微精特派師爺」。我們從這則新聞也可以看得出來,當初檢方的偵辦方向,起初設定的故事情節是吳順民是微精特派師,也是微精派過去在英小威那邊。所以我們看到很多偵查筆錄,檢察官在問吳順民是不是微精派去了。結果到後來,最後起訴的版本變成是吳順民是英小威派去微精那邊,然後讓微精來幫他養助理。可能他們也覺得硬要這樣講,好像說是微精派去英小威那邊也很怪,怎麼會 103 年就開始派過去這邊潛伏?真的是也太離譜了,所以又轉了一個方向。 然後還有在 4 月 1 號,今年的 4 月 1 號第一次準備程式的時候,吳順民先生他當庭是答辯,講他一直信任公務員的行政指導,認為本案的「西部計畫」是合法的。但是他很不能理解為什麼後來邵琇珮竟然會認罪,竟然承認起訴書說的這是一個「違法行政」,他覺得很疑惑。結果沒想到呢,新聞跳出來卻說吳順民反養邵琇珮改口「違法行政」。那我們不知道邵琇珮是不是也有看到這則新聞,我們是提請合議庭幫我們注意一下。所以證人的證詞,還有他一些評價性的言語,都有可能是受到新聞的影響,所以在評價他們的筆錄的時候,也麻煩請上幫我們注意一下。 然後再來又是一個小小故事情節,又是在講 109 年 2 月 18 號這段。這段情節呢,在起訴書佔了很大的篇幅,吳順民也扮演很重要的角色。但是我們來看起訴書,對於 109 年 2 月 18 號的版本非常的眾多,而且非常的混亂。光是起訴書的本身,在第 42 頁的版本,對於 109 年 2 月 18 號的會面,他的形容是有三次的、三場會面。 第一場是應曉薇跟沈慶京先去拜會柯文哲,他們兩個就直接先見柯文哲。然後他們兩個拜訪柯文哲的內容是什麼?起訴書記載「空白」。當然空白,因為沒這件事。 然後第二場會面,接著應曉薇跟沈慶京拜訪出來之後,走出來呢,他們兩個接著去拜訪彭振聲。彭振聲看到他們,彭振聲怎麼判斷應曉薇跟沈慶京是從市長室走出來呢?因為沈慶京手上拿著「市長辦公室的花生米」,所以他因此判斷他們是從市長室走出來。然後呢,應曉薇跟沈慶京呢,開口請彭振聲要回覆「120284 樓地板面積」。彭振聲聽了很生氣,拍桌斥責說:「這是違法的事,我不會做。」也就是說,起訴書 42 頁說這場會面並沒有取得共識,彭振聲拍桌斥責拒絕。 然後接著呢,又有第 3 場,說同日應曉薇跟吳順民另行拜訪黃景茂,表明希望都委會研議。也就是說,吳順民在的那一場,那一次是沒有彭振聲的,也沒有沈慶京在場,只有黃景茂在場。 但是到了,一樣的,一樣的事情,109 年 2 月 18 號的會面,在起訴書的第 90 頁的版本卻又變成只有一場,變成三個人:應曉薇、吳順民、沈慶京,三個人去拜訪彭振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