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面大家要陳述多久?夠 30 分鐘吧?那我後面就講快點。我們目前是 4 點 33 分,我們轉譯還有公開播送都暫停,休庭 10 分鐘,後續再來繼續。 辯論時間是下午 4 點 52 分,以下續行轉譯以及公開播送。請宣律師為被告辯護。 接下來這一張是補充旅遊處簡證室的 Line 群組。因為那天論告檢方有把這個群組貼出來,我們再澄清一下。這個群組上面雖然有邀請吳順民先生,但是他事實上沒有接受邀請,那裡面完全沒有吳順民先生的對話。那在審理中其實陳俊源也已經澄清,他說從紀錄看起來吳先生是沒有接受邀請的。那其實我們是覺得這個簡證室的 Line 群組反而是對吳先生有利的證據,可以證明吳先生是真的有在微經從事實際的那個顧問工作,有幾筆勞務。但是我們是講實話,有就有,沒有就沒有,他是沒有參加這個群組。然後那個法務的 7 人 Line 群組,他也是沒有參加。不過在這個剛剛的那個法務 7 人 Line 群組裡面,我們也可以看到他們那些律師、法務人員在討論那個研議的時候,也有講說萬一研議不利於京華城的話,所以可見京華城內部對於研議的過程和結果也是沒有把握的。 那陳俊源的那個訊息,大個子,他對朱亞虎的訊息裡面一直被檢方反覆引用的那一通訊息,他也說經過議員的爭取,府方目前也只討論的意願,所以也只是討論的意願,結果也是沒有把握,所以也沒有什麼起死回生這種事情。 然後檢方論告有提到黃景耀的六次應議員約見,黃景耀六次談京華城案。那我們也不知道這個是想要涵涉什麼樣的犯罪事實。不過那個吳先生對 109 年 5 月 8 號,他說那一次吳先生在,但是他完全沒印象。黃景耀他的審判筆錄也說是不清楚、沒有印象、不知道在談什麼。 然後再來又來到一個很重要的事實,在起訴書的故事情節也是吳順民先生很重要的一個施壓行為。就是他在 109 年 11 月 6 號的時候,吳順民以不詳的管道得知那個要送公展的那個簽程已經進入公文簽核程式,且知悉李德全不同意意見,於是吳順民趕赴北市府關切,濫用議員權利,行政簽程的簽核流程,施壓北市府公務員,迫使公務員做出有利京華城公司的決定。所以這是對吳順民一個施壓行為的一個重要指控。 那這是我們看起訴書的故事情節是這樣講,是說陳俊源不知道在哪邊獲得了一個訊息,然後他去直接聯絡了市長室的秘書,某秘書不知道是誰。然後那個某秘書就撥打電話給局長,市長室透過局長去跟楊智勝講說簽程一定要透過。然後楊智勝獲悉之後跑去跟李德全講,跟中午的那天中午跟李德全當面報告,吳順民在樓下等待,這是柯文哲要透過的案子。於是李德全迫於無奈就把這個簽程繼續往上呈。 那這個事後這完全就已經被證實是一個子虛烏有的假訊息。這個假訊息的頭跟尾,頭是陳俊源,陳俊源怎麼說?他根本就不知道,他說我不知道有人那天在市府現場盯流程。那個尾是李德全,這個假訊息的尾巴,李德全他也說我不記得都發局有人來,是否有人來找我說明這件事情。 那檢察官的根據是什麼?邵琇珮的偵查筆錄裡面有一段記載說,後來楊智勝談到吳順民在我們送公展的簽核還在樓下等。這個偵查筆錄是怎麼來的?我們聽邵琇珮他的偵查錄音譯文,實情是邵琇珮跟檢察官很明白的講,吳順民在樓下等這件事,他說:「但是這件事是簡作你告訴我的喔。」然後假如說我知道是楊智勝跟你講的,邵琇珮說:「不是,楊智勝沒告訴我。但是吳順民在樓下等我是真的不知道。」結果反而邵琇珮的偵查筆錄卻被記載成後來楊智勝談到吳順民在樓下等。這簡直就是傳聞中的傳聞,而且是無中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