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主席也徵詢所有委員還有沒有其他的意見,沒有人表示意見才透過的。我們就以專案小組召集人徐國成在會議當中的說法,他說第一點,兩次的專案會議大概就針對本案在整個容積獎勵規定的公益性、對價性跟司法性的層面有進行釐清。第二個包括各項獎勵的額度調整、公益空間的提供、開放空間的設計調整,還有整個交通系統的改善等等面向,委員都有提出很多的意見,申請單位也大部分都有進行程度上的修正跟調整,所以專案小組會有共識才提到大會來進行審議。所以所有的委員都沒有反對意見,所有的委員沒有人有反對意見。 我們就一一來看所有的委員的發言。馮正銘委員說大部分都按照專案小組意見來修正,還有都委會的意見,所以他就沒有意見了。郭瓊穎說剛剛看的簡報還有後面的影片,她認為申請單位都有退縮,那對都市開放空間這一塊確實有做到了。那潘昱如委員說,她有參加專案小組,原則上是以五六年為基礎去申請容積獎勵,她覺得這個問題在都市計畫的階段算完整。那徐國成就是剛剛的說法。那陳春彤委員說,他是第一次參加這個會議,細節比較不瞭解,希望申請單位就公益性再多做補充的說明。那黃臺生有提到說,基本上他沒有什麼大意見,因為在專案小組裡面大家都是針對他的公益性、對價性,當時他也感覺申請單位都盡量地配合,因為這個案子很特殊,他在前面多多少少接觸過,只知道他們前面受到一些委屈等等。那何方子也提到說,他有參加兩次的專案小組會議,所提的建議都已經有得到補充跟修訂。那陳明錦委員說,專案小組提出意見,申請單位都有適當的回應,他沒有再有額外的意見。那陳家蓁委員說,這個案子對南松山將來怎麼發展有很大的幫助,他只是想確定這個移撥都市貢獻的百分之八,他的永久使用權是怎麼使用,人行道、人行路橋後續要怎麼維護,就只有這個意見。那陳明榮說,他沒有意見。那林聰傑他也提到說,他本來有提出一些試算的回饋試算,但是專案小組已經討論過了,他就尊重專案委員會的討論。李勇展委員說,後續會跟市府簽訂協定,那包括移撥都市的貢獻,真的不只是提供,後續市府應該要想說怎麼樣讓他成為移撥都市的典範,都是贊成的意見。 其中薛昭信委員他有多次的發言,但是經過都委會的說明之後,他也同意了。他在廉政署的作證他是這樣提到說:「會議當中相關單位有回應我的意見,但最後我還是尊重承辦單位的回應意見,沒有再做回應。」當廉政官在詢問他說:「當時邵琇珮的回答,你聽完之後真的沒有意見了嗎?」他的回答是:「是的,我聽完之後就沒有其他的意見。」所以整個會議的進行是有充分的討論。 那我們來看彭振聲是怎麼主持這個會議的。彭振聲他先徵詢所有委員的意見,所以薛昭信委員他就先發言,然後都發局的代表,然後邵琇珮有提出回應。那後來經過一些討論,主席彭振聲先生他就做一個結論。那講到一半可能是李永展委員他舉手,他就說:「好,李委員請發言。」李委員他意思是請他發言的意思,所以李永展委員他就發言。那彭振聲主席他就在做一些結論,後來他就說:「好,請……」這什麼意思?就表示有人舉手要發言,所以劉憲倫他就接著發言。那接著發言,主席他在做最後的裁示。所以他到最後的時候,他問了一句:「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