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的公益性跟對價性都有經過都委會的詳細的討論審議第一個這是一個獨立合議機關組成成員有專業多元包括建築、交通、景觀等等公益性或對價性沒有量化的標準計畫高權跟獨立委員會的專業的判斷應該受到尊重那假官沒有詢問都委會的委員在審酌公益性跟對價性的標準是什麼也沒有質疑他的判斷有哪裡致意濫用或是其他違法也沒有起訴任何一位都委會的委員我們也可以認為假官應該是尊重他這些都委會委員的判斷餘地我們來說一些假官對本案的一些誤會比如說何時可以送公盞假官有提到說都發局他要做一個司法性的審查那都委會做一個公益性跟對價性的審查他認為都發局沒有進到違法性的審查但是依照監察院的意見都發局只能就形式上來審查其餘的話土地權力關係人要向都委會去說明那公務員都發局的公務員很認真做了很多的審查結果遭到監察院的調查跟糾正監察院說你只能形式上看有沒有違反法令叫他補證如果沒有的話你就要送公長由土地權力關係人自己去向都委會來說明做太多了被監察院調查跟糾正做太少了假官用土地罪來起訴他在台灣的公務員真是難為但是誰在為難這些公務員字體細部計畫本來就是土地權力關係人的權利公務員是無權阻攔的所以都發局的總工程師邵琇珮還有科長楊智勝他們的認知就是依照監察院的調查除了法令要件不合之外就是送都委會來審議邵琇珮也提到只要刑事要件符合都發局就要讓他公佔不可以一直退他的文件實際上的審查權限在都委會那麼假官對都市計畫法也有另外一些誤會比如說要在主計畫還是通盤檢討說這個是屬於法規命令可以作為榮獎的依據細部計畫是行政處分不可以作為榮獎的依據那是這樣子嗎?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它是行政處分或是法規命令它的差別是在於可不可以司法救濟這跟細部計畫可不可以給榮獎沒有關係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市政府所擬定的細部計畫可以給榮獎市政府依照都市計畫法第26條27條所提的細部計畫可以給榮獎的依據在哪裡?才可以給榮獎的依據在哪裡?人民依照都市計畫法第24條提細部計畫經過都委會來審理不能給榮獎那這樣的講法官所一直強調的公平性在哪裡?市政府提起的可以給榮獎人民提起的一樣經過都委會都市政府不可以給榮獎這樣子京華城有要求比別人更多的平等嗎?依照最高行政法院的看法都市計畫是屬於地方自治事項是可以以細部計畫來賦予不同的榮積包括可以縮減它的榮積也可以提高它的榮積那要需要主要計畫的授權或是西部計畫要通版檢討才可以給榮獎嗎?這依據在哪裡?都市計畫第15條規範的是主要計畫在主要計畫裡面沒有土地分級使用管制的規定也沒有授權條款都市計畫法第22條西部計畫才有土地分級使用管制的規定在都市計畫第26條第2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