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照著這些檢方的假設命題的邏輯來回答檢察官的問題。如果證人和被告不同意這些假設的命題,做出了讓檢察官不滿意的答案,那不但會遭受羈押禁見的威脅,甚至就是直接把你申請羈押禁見,而且在訊問中招來不斷的指責、譏諷。那一直不停的訊問,一直到你被告或者證人受到洗腦一般的認知錯亂,精神體力都屈服,做成檢察官需要的筆錄方死罷休。 我們在審理中勘驗過豬牙虎、彭振聲和黃景茂少部分的筆錄的錄音錄影而已。我們這裡要說明的是,辯護人不是不想勘驗更多的筆錄,但是考慮到被告受羈押禁見的苦難,還有法院要我們盡量簡說,所以我們不得不自我設限。不過即使這麼少量的勘驗,我們看看豬牙虎的訊問,我和我的同事都聽過 113 年 9 月 27 號還有 113 年 10 月 11 號,豬牙虎被郭堅宇檢察官兩次訊問的全程錄音。那郭堅宇檢察官對於豬牙虎的咆哮斥責,我的年輕助理聽完了問我說:「檢察官可以這樣嗎?」其實呢,我真的不知道如何去回答這樣一個簡單直白但非常深刻的問題:檢察官可以這樣嗎? 那我要說的是,這些司法人員他的惡劣的行徑會在民間口耳相傳,司法的信譽也就會這樣一點一滴的毀壞衰敗。這一種像滴水穿石的力量,絕對不是司法院、法務部花了大錢預算搞政令文宣所能夠抵消的。那只是很可惜啊,這些影音記錄的全部沒有公諸於世,所以也沒有辦法對這些檢察官產生一些警惕的作用。 那勘驗中我們看到,就是少量的勘驗,我們也看到豬牙虎二十幾次否認 210 萬是捐給民眾黨的政治獻金,不是對柯文哲的行賄。但檢察官絕對的不會放過他,反覆訊問的施壓。那再加上當時他的辯護律師不知道為什麼也在旁邊棒喝,那豬牙虎硬生生的被逼的把他認知中的給民眾黨的政治獻金說成是行賄的金錢。 那豬牙虎給李文宗三個人的那些 109 年 4 月 1 號的通聯簡訊,被告沈清津、柯文哲事前他完全也不知道。豬牙虎在互動詰問中也說,那些內容都是他自己寫的,事前他沒有跟任何人討論,發出後也沒有向任何人說明。柯文哲先生也說呢,偵查前都沒有看過,也不知道有這通簡訊。那請問在這樣的情況下,就算檢察官逼著豬牙虎說 210 萬是行賄的金錢,那你又如何去認定沈清津、柯文哲有行賄的合意和對價的關係呢? 我想林俊廷檢察官、廖玉軍檢察官他們都應該非常清楚,起訴書所講的 109 年 2 月 20 號沈清津、柯文哲有行賄會合意的主張,根本沒有任何證據。當然除了是豬牙虎的那個看到微笑的揣測,這個前面幾位大律師講了很多了,我就不再多說。不過要請審判長留意的是,因為檢察官知道沒有證據,所以剛在論告的時候我們看到檢察官就拿了 109 年 2 月 18 號的什麼應曉薇、吳順民會見了彭振聲、黃景茂,還有 109 年 2 月 21 號所謂不公開的晨會、3 月 10 號的便當會等等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