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們現在開始做公開播送還有轉譯。歡迎各位,現在時間是上午九點四十三分。以下進行被告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及其等辯護人就起訴書犯罪事實欄所載,涉及貪汙治罪條例中之相關罪名的事實及法律之答辯。依照我們審理程式的程序,以下由被告應曉薇及其辯護人進行相關之答辯。那以下繼續為公開播送及轉譯。 應曉薇小姐請。 謝謝審判長,謝謝許法官,謝謝楊法官,謝謝檢察官。上星期仔細聽了檢察官的論告,我心裡很難過。從頭到尾,我根本沒做過的事、我從來沒有說過的話,卻被硬套在我身上,塞進我嘴巴裡。例如,我從來就沒有帶過沈慶京去找過柯文哲跟彭振聲;例如說我辱罵、罰站市府公務員,這些錯誤離譜的事情,卻可以在起訴書和檢察官的論告裡說得那麼煞有其事。 我在臺北市議會的理性問卷,公務人員最清楚。就如同柯文哲前市長在法庭上說,我在市府連個「難搞的議員」的名單中,我都排不上。離譜的是,因為別人的簡訊裡頭有些對話提到我,檢察官你們也不做查證,就捕風捉影,當作這些內容、這些文字是由我所起,並狠狠地寫在起訴書的內容,認為這就是施壓的證據。 朱亞虎等人還有其他太多的市府官員,在偵查中接受檢察官跟廉政官訊問的時候,也一直被施壓。兩個字:所作、誘導。關心京華城案,尚有很多的議員。我想請問檢察官,為何只要針對我?是因為我工作認真投入多,就比較能夠有精彩的內容嗎?還是上網即可輕易查到?公開透明,疫情間的捐款比較容易隨手可得呢?沒有我,好像不能編故事,串起柯文哲、沈慶京,沒辦法強過、強強強過,強化故事的虛構誇大,把我們認為你們心中所謂的犯罪集團嗎? 然後你們在哪?每個人的對話訊息、證詞,不但數量很多,跟涉及各種專業的議員根本不可能。所有的法令規定、行政程式和專業知識各種細節都能清楚。議員就是作為民眾與市府溝通的橋樑,將所有的陳情,原則就是協助陳情人在能夠合法合情的目的之下,得到他們的訴求,維護民眾之權益。本案相關的那幾年,我總共就服務了九一七件服務案,京華城只佔其中的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