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議員工作很忙碌,怎麼有餘力去參與協會的經營?也不可能還有能力去控制、要去支配協會的財務收支。熱衷公益體育,所有的非營利組織,我特別要說這是協會,不是基金會。在能力有限的情況下貢獻其力量,卻因此讓檢察官會聲會影地指稱我跟協會有金錢的往來,邏輯完全不對,金額完全不對。我的錢就是我的錢,協會的錢當然也是協會的錢,我絕對沒有必要,也不需要去動用協會的一毛錢。再次強調,他們的錢都快不夠用了,怎麼可能匯錢到我身上?我也從來沒有跟秘書去過銀行,也不會去問他處理什麼事情。因為我的秘書,她是一個守法誠實的女人,我只給錢、囑託秘書處理我個人財務。至於協會的財務,法院審理至今應該清楚明白,而且確實掌握,和我一點關係、絲毫一點關係都沒有。 我十八歲就從事演藝工作,從電影和早年只有三家電視臺的時代,我主演過太多經典名片了。不要說是《花系列》、《神鵰俠侶》、《保鏢》,我還參加餐廳秀。當時《諸葛亮》三百六十五天的餐廳秀,當年我一天就可以賺三萬塊;工地秀,剪一刀我就可以賺一百萬。我曾經被評為臺灣十大明星之列。但是我要跟審判長講,心裡有一種感覺,其實我最紅的一部戲叫做《包青天》裡面的《探陰山》。這個劇讓我現在回想起來,就像今天的京華城案一樣。包拯第一次到陰間辦案,為的是什麼?因為陰間在地獄的人不知道如何跟包青天申冤,最後才發現一件事情:原來殺人的都不在地獄裡面,殺人的在外面逍遙自在的活著。 報告審判長,我勇敢告訴您,我真的很希望你們就是現代包青天,最後應該虎頭斬開,斬林俊言。當時呢,我就累積了很多的收入,也累積了不少資產。我生活上,報告審判長,本來就很寬裕,從這以前我就已經從來就不需要為生活發愁,也因此有更多的時間和能力能夠行善、做公益。我到監獄為受刑人演講,苦口婆心要他們改過向善。我希望如果因為我的付出,能讓他們的思想行為有一些些改變,這就是心裡最大的滿足跟成就感。 從政之後,我經常熬夜,辛苦到三更半夜,能夠幫助善良無助的弱勢民眾,為他們主張權益。甚至我帶著未曾出國的清韓學生,我不要讓清韓學生被標籤。因為我幸福,我要以同理心感受他們沒看到的。我是帶他們搭最高檔的「歌詩達號」遊輪看世界。我體貼清韓學生,我協助出錢,我自己也出錢,把每一年的選舉補選款全部捐出。你們更不會相信,這些錢的來源除了我之外,還有很多阿公店辛苦賺錢的女人共同集資。公益與慈善是我從政的初衷,也是我一直努力的目標跟心願。我從來沒有想到要把政治上的職務當作個人牟利的工具。對我而言,從演藝圈到政治,原本、原本、原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