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而言,从演艺圈到政治局,我已经早也看尽人世间之繁华,更满足这样的充实有意义,而且帮助别人的工作与生活。我从来就没有收贿的想法,也没有收贿的动机,更没有收贿的事实。关于个人的财务,我每年有来自议会的薪资近200万,可以拿来付房贷跟个人的扣角信用卡。先前呢,也有人欠我1600万证人已说过,自108年到116年,每年要还我200万。我也有台北市房子每年的租金90万,脏化的房子每年70万的租金收入。孩子的生父每年至少要给我200万家用与教育费,所以我每年至少有860万可以拿来支付房贷女儿的教育费跟生活费。我有充分的收入来源,可以支应所有的生活开销,甚至还有一例行善,也时常占助公益活动。大额的房屋贷款,则是慢慢按月缴,就是缴。如果我真的收到行贿的钱,那么请问审判长、检察官,我的财产不可能现在的房贷还有4000多万呢。而且所有的现金来源清清楚楚,一元要受阳光法案检视,所有的金钱不得有任何的隐匿。至于检方提到的信用卡账户金额200万,那是信用卡公司要求要一脚。因为我的女儿在国外念书要刷卡学费,还有宿舍会。那我个人的信用卡额度没那么高,所以呢,信用卡公司就要求要一脚,女儿在国外才能够刷卡。特别要提的是,我年轻的房产、资产、年收、负债,都是40多年来的连续性行为。非检方提起这几年间有变化,完全没有变化。阳光法案公务人员的财产申报可验证,从事公职人员15年来依法申报,完全无隐匿。对照检方没有证据的控诉,如何面对阳光法案的明载。检察官质疑我收费的那几年,其实是新冠疫情最严重的时候。我当议员更关心辖区中正万华民众的工作生计跟生命财产安全。所以我很多的问证议题,集中在民生防疫上面,起诉书跟检察官的论告,似乎一直想要造成法官跟外界的一种印象,好像应小微召开协调会,参与便当会有其其他之目的。就是处心积虑所用其极的利用召开各种协会,在帮助金华城。其实我对自己要求很严格,所以对所有关注的事情都是这样子做的。我就是想坚持做对的事,就是尽力做好一个好的一员。从109到113年,不要说召开了917件的服务案,服务的内容更包罗外向,与所有的市政建设跟防疫有关问理。尤其我要特别的说,在便当会里面,其实金华城我只略过,最重要的是我跟科前市长提案建议,线上看诊,线上教学。因为我认为这是攸关民众身份福祉的重重之重。这么多的陈情案中,总共只有三个陈情案跟金华城有关,占了像芝麻一样的小篇幅。我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