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還是要懇請檢察官,你們要尊重自己的職業操守。所當為,我去拜會副市長的時候,那是我謹守職等倫理。所謂的職等倫理是什麼?很多的市政府首長都心裡明白,有多少我議會的同仁是把首長叫到研究室去的。我個人從政以來,從不做這樣沒有禮貌的事,可是卻也被檢察官抹黑,說有特別因素才去拜訪,這都是不對的。懂得職場倫理、懂得禮貌的議員,我這麼做錯了嗎? 我更要替吳順民說話。他是一個無給職顧問,每一次請他參加協調會,他都是努力在為市民著想。而且最心痛的一次協調會是哪裡呢?華山命案。他在現場替被害家屬釐清,都發局到底做錯了哪些事情。辦了好幾次協調會,他發現了離譜的事:整個都發局瀰漫到整個華山現場都是違章建築。如果不是因為他的專業,被告的律師也不知道命案怎麼那麼離譜。他也如同我一樣,為了這個案子開了好幾次的協調會,抽絲剝繭。所以檢察官迫害像吳順民這樣的好人,真的不應該。 我雖然知道他在外面,以他的貢獻,如果有仇惡暴露的話,我也不會問。因為國際禮儀告訴我的事:任何一個人的宗教、婚姻、薪水去問都是不禮貌的。他就是我的顧問,不是檢察官所說的助理。十幾年來,一盒名片,他可能到現在也沒幾張。所以拜託檢察官,真的不要誤會好人。一個人一輩子奉公守法,他是這麼樣的認真、專業的公務員,在退休後也選擇了為民服務、奉獻。他涉入此案,是檢察官你們覺得勾勒出他領威京集團的薪水和擔任我的顧問,做二者的連結嗎?這真的不好。他多年來為我、為民眾,甚至為社會做了那麼多事,我不捨啊!因為我讓他的人生留下汙點。請你們到此為止,放過他好嗎? 精實成案,真的,一個精實成案。不只放過吳順民,請求審判長、法官合議庭,放過柯文哲、審慶、放過李文宗,放過所有的人。我相信司法不能還我們清白,歷史有一天也會還我們公道。 我擔任市議員十五年,一心念唸的就是中正、萬華的落實。市民,尤其是高中生、清寒家庭,你知道嗎?我帶他們出國,我拿我自己的錢幫他們的人生辦了第一本護照,簽證也是我個人出的。我還提供零用錢,讓他們到日本可以買買紀念品、吃吃美食。那麼多場辦下來,孩子到現在都跟我保持聯絡,好多孩子也考上了法律系,他們也好開心,偶爾也會來議會看我。這是從政以來最大的安慰,人生至此,夫復何求? 一直到我被羈押前,我十四年來都要舉辦「送愛到兒癌」活動。每年 Christmas Eve,我就到長庚、臺大醫療單位,送癌症病童他們聖誕小禮物。對民眾會投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