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有沒有在會議上要求你護航京華城公司?張莉莉說沒有。你跟應曉薇在議員辦公室討論時,她有沒有要求你一定要讓會議透過或做特定的結論?張莉莉也說沒有。應曉薇有沒有請你找相關的案例,回應委員對於合法性之疑義?張莉莉說沒有。應曉薇有沒有給你任何的好處,要你在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時回應委員的合法性疑義?她也是說沒有。應曉薇有沒有請你或都發局找出解決合法性的方式?張莉莉說沒有。應曉薇有沒有用施壓的方式要你配合京華城?張莉莉說沒有。應曉薇在會議上有沒有用不禮貌的言辭跟你說話?張莉莉同樣是說沒有。 所以,應曉薇跟吳順民在第一次的專案小組會議之前,只是禮貌性地請張莉莉來協助確認申請人對都委會意見的回應是否妥適、合法。整體的這個會面過程,態度平和,沒有施壓、沒有脅迫,也沒有要求張莉莉要做出特定的行為。 那公訴意旨又說,應曉薇在 110 年 4 月 21 號還有 8 月 10 號的便當會,去破壞主管機關行政中立,去濫用職權、議員職權告狀來施壓柯文哲。那應曉薇在 110 年 4 月 21 號的便當會,只是就京華城拆除以後區域整體發展提出市政議題,這個是屬於合理的意見表達,這個部分是沒有違背職務的行為。 那這個部分呢,其實柯文哲在證述的時候就有說了,這個 PM 這個制度,他就說不是在處理議員的案件,所有的案件都有 PM,這是我的制度。一件事如果沒有指定誰是負責人,或是有問題去問誰,最後就是三不管地帶。所以仔細看我開的會、下會議記錄的時候,後面幾乎會掛 PM。所以後來我的文化就是,只要議案一定掛上 PM,不是隻有這個,去拿所有其他議員的所有臺北市政府,只要成會會議記錄一定掛 PM,幾乎八成以上。 然後再被問到說,這個是通案,不是針對京華城個案所做的特別處置嗎?然後柯市長也回答說,臺北市政府所有成會會議記錄,幾乎每條都掛 PM,這是文化。因為我們在列管追蹤有個欄位就是 PM。 那邵琇珮喔,他雖然在偵查中喔,有口稱說喔,應曉薇跟柯文哲告狀喔。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之後,專案小組有些意見要柯文哲要京華城改,但是京華城不改,又怕都委會因為他不改不繼續往上送,因此才指定都發局為 PM,而不是指定個人,還要都發局跟議員回報這些話。但是比對那一次的證詞錄音,應曉薇喔,邵琇珮當時是說:對,應曉薇議員是因為應曉薇議員跟柯文哲,你有提到要用「告狀」這個字眼嗎?然後檢察官確實是告狀啊,檢察官是說確實是告狀啊。然後邵琇珮又說,那他會認為他是在反映這個陳情喔。其實從這一段的證詞就可以知道,邵琇珮當時並沒有跟檢察官表達說他要「用告狀」這樣子的字眼喔,他反而認為應曉薇是在反映陳情喔。所以他在互動詰問的時候,他也證稱說,偵查筆錄的記載過於簡化、不精確喔,他不會使用這樣的字眼喔。所以都可以證明說,偵查筆錄的記載跟證人實際陳述的內容,確實有不符的情況喔,沒有辦法證明喔,就是應曉薇在便當會上有不當施壓的情形喔。 那針對這個 110 年 8 月 10 號的便當會喔,當時有提到這個都委會幕僚的出言意見模糊焦點喔,不厚道、不友善這樣子的評論喔,是違背職務、指責公務員喔。那其實那一天便當會討論的議題喔,其實在京華城案以外喔,還有疫苗通行證啊、美崙公園的遊民啊、萬華美食振興啊、社子島開發啊、環南市場整建啊,這一些很多的市政事項喔。所以這個會議的性質本來就是一般政策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