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秀玲证述说这是由应小微跟市长讲认为我提出的意见阻挠金华城质疑我这件事情然后你传给刘秀玲上开讯息是否来自于市长室然后王金棠当时又说是但究竟市长室的这封讯息是否来自应小微议员我不清楚王金棠他自己是承认不知道这一个讯息是不是出自应小微是不明来源所以他是不可能跟刘秀玲转述是应小微传的所以刘秀玲他去证称是王金棠转告说是市长室秘书李敏卫跟他说是应小微议员传的这显然是跟事实不符的那如果说刘秀玲这种证述是辗转听闻李敏卫王金棠的说法他不是亲自见闻也没有任何的查证性质上是属于间接在间接的传闻是没有证据能力的也不能够来作为不利于应小微的认定而且从讯息的内容只是金华城公司对于行政程序进行的情况说明并没有要求任何公务员要去做特定的处分或是采取特定见解这样的字据所以也不会有任何违背职务的步伐那公诉一直又说应小微借着111年6月17号的协调会来护航顶月公司取得建造执照那其实从协调会应小微只是基于公共安全的必要性请市府就澄清内容依法协助审认没有要求要做成特定的处分或者是介入专业的判断这部分从督发局的电子公文就可以知道协调会后并没有任何的代办指示事项卷内也没有任何的证据显示应小微有施压要求放宽或者是指示准驳的行为那从106年6月6号的质询督委会765次的会议还有历次的协调会记录所资记录便当会的会议记录到各个局处公务员在侦查跟审理中所为的证书其实都一致证明应小微在本案当中始终是依法行使市议员监督市政来反映民意协助厘清程序征典的公务职责他的行为包含询问行政进度协助民众合法陈情依法索取资料列席会议表达意见协调程序性的事项向市长提出政策性的质疑都是属于法定职权的正常行使或是合法公务活动的范围本案道庭接受交互结问的公务员包含彭振聲黄锦茂邵琇珮杨志胜刘秀玲胡芳琼张立丽郭太奇甚至于是当时的市长柯文哲都是正称应小微跟他们互动的过程当中是态度平和互动礼貌从未因为被告的出席会议所资询问或是协调而感受到压力威胁指示或是不但干预没有公诉意识里面说的责骂施压或要求做成特定处分的这样子的一个情节那公诉意识把正常的这个询问进度还有反应民意的这样子的举动扩大解读为滥权然后把例行性的所知物质为这个施压甚至把公务员的玩笑话曲解为罚站命令然后也把便当会的提案扭曲为破坏这个行政中立这些其实都跟很多的客观证据还有大家的这个证人的证词都是不符的那應曉薇这么多年来是依法行使职权去恳切的协助民众的陈情是善尽议员本分然后被公起诉书用意测还有片段截取错置时序的方式来说他有违背职务的行为这个部分其实已经严重损害了被告的这个权益那第二个部分我们是要跟军院说明说應曉薇跟沈庆经之间并没有行受会的这样子一个对价关系那應曉薇跟他的命理老师就是本名是鲁宝珍其实已经是认识超过30年了他是跟着于雪红去学这个单道气功跟命理然后他们有共同投入监狱志工跟更生人的辅导工艺活动经常到各个监所跟受刑人直接对话来分享这个人生的经历那應曉薇跟沈庆经早年就是在于雪红举办的参序上面认识的應曉薇也是透过于雪红的引荐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