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而且應曉薇並沒有指示她要報告協會的狀況。是陳嘉敏偶爾會向應曉薇告知協會報告,是要讓應曉薇知道協會是不是有資金困難,要不要協助這個募款。 公訴方指裡面曾經有提到說,朱亞虎跟陳俊源的對話有提及說應曉薇不停弄集團的錢,白花太多了,來認為說應曉薇是可以去支配華夏協會跟其他四個協會的財務運作,然後想要就這樣子來連結沈慶京的捐款,是對應曉薇的匯款。不過朱亞虎在審理的時候,她也明確證稱了她當時所指的是 108 年 4 月份應曉薇帶和弱勢學生去參與遊輪海外建學的活動,不是指說這協會的財務是可以由應曉薇支配。而且她也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說應曉薇曾經使用集團的錢,所以公訴方指用這個片段的對話來認為說應曉薇可以掌控協會,也是有斷章取義的情況。 那公訴方指又有說陳嘉敏曾經用「協會」這兩個字,有傳送三個訊息給應曉薇,來做相關的詢問。那這樣子的訊息並沒有存在王尊凱或陳嘉敏的對話記錄當中,這樣子應曉薇就是協會的實際負責人。不過從檢察官提出的這個證據,從 104 年到 112 年是長達 8 年的時間,其實也只能找到三則含有「協會」這樣子訊息的內容,是陳嘉敏傳給這個應曉薇。而且到底上面的這個協會指的是什麼協會,檢察官也沒有去做舉證的證明。 那至於說卷內附的陳嘉敏跟王尊凱之間的這個對話記錄,他的完整性跟連續性是怎麼樣,其實我們也沒有辦法確認。那他們兩個之間是不是有用其他的通訊軟體,或者是電話聯絡,或者是面對面交辦的方式,這個部分有沒有調查,這個部分也是無從得知。 那城市發展促進會同樣也是由於雪紅倡議設立的,然後應曉薇是在 101 年 8 月的時候正式創立,然後後續在 104 年時才有王尊凱去接任這個理事長。那城市促進會的部分,其實多年來也舉辦了很多的公益跟社群發展活動,像是就有定期舉辦這個高麗菜的義賣活動,來協助農民募集公益的經費;而且也舉辦多年、舉辦好幾場這個麻場頂的馬術比賽,是在推廣在地的文化跟馬術的體育;然後在新冠疫情期間,也有捐贈口罩、防疫物資給社福單位跟基層機關,來做支援防疫的工作,也不是虛設的社團。 那同樣的城市發展促進會在 104 年到 112 年的期間,理事長跟實際負責人是王尊凱。那這部分從他的證詞跟陳嘉敏的證詞也都可以知道,實際負責城市發展促進會的這個財務業務跟運作的人是王尊凱,並不是應曉薇。 那再來是三個有關這個格鬥協會。其實這三個格鬥協會的成立背景,就是因為考量到說我們的競技活動長期面臨這個結構性的困境,像是跆拳道、拳擊、柔道、摔角這些技擊類的選手,他們即使在青少年的階段表現很好,那在進入大學或者是當兵後,因為國內的體育體系欠缺這類的職業舞臺,沒有資源能夠提供延伸的訓練跟賽事的支援,所以讓很多優秀的選手就會去中斷這樣子的生涯。所以王尊凱跟餘雪紅才會因為這樣子在 106 年去成立這三個格鬥協會。 那其中這個中華格鬥協會是全國性的統籌組織,是在跟國際組織做接軌;那第二個是臺北市的格鬥協會,它是在做這個基層訓練跟城市的賽事規劃;那第三個中華擊技協會,是在提供選手完善的保障,協助選手從業餘銜接到職業的層級,讓我們的擊技運動有一個完整的這個職業鏈。那這三個格鬥協會成立以來,就有積極地投入相關的這個擊技運動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