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配500万元合计是2000万元所以这个部分其实就可以从审刑金的证数里面去说那时候我想说关怀协会应该最多是我自己想的后来我也跟应议员这样子讲关怀协会应该捐最多要捐一半超过一半以上那就2500万元那四个协会500元我说就这样子办麻烦应议员照这个金额开给我正确的抬头还有收据便于交代下面的人请款这样子的一个捐款方式是对于社团公益价值的排序也不是行贿的一个意思那审刑金为什么会将捐款的支票交付给应小威然后由他来转交给王尊凯呢这也是因为这整个失诚脉络跟信赖的关系因为当时候是余雪红去向审刑金募款然后也是余雪红介绍应小威跟沈庆金认识的然后这个部分呢所以沈庆金才要经由应小威来交付这一些的这个捐款的支票是希望能够他们能够好好的去做这样子的一个相关的一个公益的一个善事然后这是属于一种善意的托付也不是一个行贿的意思那沈庆金在捐款给五个协会的时候是因为余雪红在生前圈募的时候就已经有指定这给这五个协会也不是基于这个行贿应小威的一个意思那因为沈庆金他就有说了他是靠承诺在工商业趴行那余雪红这些协会是他主张办的那印象中滑下的时候他就在后面延伸几个我本来不知道是他讲我才知道所以他在拿到钱之后才会打电话给应议员确认是哪几个协会因为他怕搞错名字那应小威也说余雪红介绍沈庆金给我认识余雪红老师创办这五家协会以我对余雪红的了解他不止一次推荐这五家协会给沈庆金那沈庆金拿支票给我时他很率性的说沈庆金做人就很守势信用之前答应余雪红该给的捐款老师有提到这几个协会尤其是华夏老师特别的关注沈庆金自己也特别支持这个协会因为跟跟生人有关那所以沈庆金会选择这捐款给这五个协会是基于余雪红生前的倡议跟指定不是出于这个行费应小威的这个意思而且也没有任何的证据可以证明沈庆金把这4500万的捐款作为对应小威的一个贵款然后也没有证据去显示说应小威收受沈庆金转交的捐款时具有认知默许或是接受这个捐款是针对应小威职务所为的意识这个部分可以从沈庆金在军院的证述她说应小威没有开口过我认为我是受害者也不会做这件事情就算现在虽然是受害者她也没有提过只要你想勒索我要红包我是非常痛恨的然后当时候她被问到说你当时是否认为这些存入公益团体的款项来源正当动机目的都是合法在做公益沈庆金回答说对也就是我做梦都想不到被检察官咬着我说行贿想到就很伤心这也是其中一部分那沈庆金她是否认应小威有任何的请托或索取利益的情形她也清楚的表达她认为捐款的目的是在做公益不是行贿她个人对于行贿行为是极度的厌恶所以沈庆金并没有用捐款来气求应小威为特定职务行为的这个行贿的范益他们两个人之间就对家关系的也没有形成意思表示合致的可能不会成立本案的贿赂的罪责那既然沈庆金捐款的目的是在履行她的公益承诺主观上没有用捐款来图求应小威职务行为的这样一个意思而且沈庆金取得捐款的裁员是在金华城公司110年10月办理减资跟饮渔分配那应小威对于金华城公司内部的财务运作没有窒息的可能她也不可能预见到沈庆金会在何时是不是以及会用何种方式来完成这个公益承诺两人之间是没有相互表达行贿会的意思所以应小威在109年111年行使议员职务时主观上自然就不会有祭求收受不法贿赂的这样的一个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