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各位法官,謝謝你們。同時請你們能忍受我這個老傢伙,能夠把因為我這個案情牽扯的拉拉雜雜,但是又非常特殊,包括這個從年輕以來的朝議跟京華城三十九年來被霸凌的情況混合在裡面,可能花費的時間相對較多,麻煩你們有這個耐心和興趣能夠聽下去。 我今日在這邊呢,心情是沉痛的。我雖然此刻是很悲傷,而且我也知道,就是通通無罪、被認為清白,也沒有注意,沒有無助於我目前正常生命的延長,身體所受的嚴重傷害,也沒有辦法能夠有助於我企業的正規發展,甚至也已經完全破壞了我五十多年來從暴力的戰爭中,想盡辦法脫離的這種努力。以至於我用我的理想來推動非暴力的經濟戰爭所爭取到的地盤,可能都瓦解掉了。而這個是令我一直很痛心,而是我認為沒有人能夠瞭解的。 京華城的公司向市政府的陳情,完全很單純的,只是為了十二萬個直接間接的股東,他的合法權益和他的基本上的義務。這並非說任何形式的所謂被圖利和行賄。我也要強調,我個人或京華城公司,根本沒有理由,也不需要去要求臺北市政府任何官員或柯文哲市長去圖利京華城或者鼎月公司。京華城一路走來,遭受的是臺北市長達三十九年的行政霸凌和權益沒收,而京華城爭取的只是使他應該有的合法權益。 所以第一個部分,我就說明京華城權益被侵害的事實,以法理,我的論點呢,建立在一個堅實的基礎上。京華城的陳情和行政訴訟,是為了回復被市政府違法剝奪的權益。陳情從來在我的認知裡面,是合法而且合理的行為。就是不懂,為什麼說這個是有衝突,或者不應該同步,用我一直很難理解。 我們講他的第一個部分來說好了。他京華城捐地二千四百坪,換來了是從容積率明確為基本是比照三山的五十六容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