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在看守所、醫院的時候,叫我去看「臨時庭」。那天我還記得,下午四點半左右,他跟我說:「我看你不容易啊。」我說:「你以前出的那本書《圖圍》,我有讀過。」接著我就跟他講:「我沒有什麼不容易。我說,假如這輩子我曾經的努力,假如有一點成就感,就是在民國七十六年、我四十歲那一年,偷偷協助老兵回大陸,還有協助八百萬裡露營合業,導致蔣經國在臨終之前宣佈臺灣解除戒嚴、解除黨禁報禁,還有開啟兩岸往來。我說,造成很多人的方便,跟很多人因此在裡面得到更多發展,我說那才是我的成就。我說我現在呢,根本就無法就是已經不如當年的意思。」結果他就講說:「都是你們中國人的想法。」就這樣指責我。所以那一天啊,後來還造成我們的律師跟他當場在那邊吵架。吵起來,那這是我記得是十月十一號禮拜五。到了禮拜一十月十四號的時候,他又來、又來、又來,就是說:「我那天跟你講過了,雖然沒開庭,我提醒你的,對你是有好沒壞。」他就塞了那個什麼減刑、反刑什麼那些辦法、那些東西拿給我。那當時我的律師啊,我當時有一個律師叫葉芳如,葉芳如,女律師啊。他在外面,也不讓他進來,怎麼偷偷跟我一個人講?我就覺得很納悶:「你為什麼要這樣呢?不是規定辯護人要在一旁嗎?」他也不讓他進來,怎麼偷偷跟我一個人講?我就覺得很納悶:「你為什麼要這樣呢?不是規定辯護人要在一旁嗎?」好,那那就這樣過去了。可是接著十八號,又把我忽然間叫出去開庭。開庭的時候,我九點零五分就到達了這個、這個、這個北檢的法警室。而後來叫我去,結果我想等律師,沒等到。反正等到的是林俊也來找我。在那邊有一個小的法庭裡面,在法警室隔壁的小法庭裡面,就問我說:「我今天跟你談過,你是聰明人,你應該要懂。你這個東西,我跟你講過的所有事情,我今天再講一下。」大致講,大概講了四十分鐘左右。我都是在那邊聽,我也沒有搭他的腔,他也沒有錄音。然後就是跟我講說:「反正重複講來講去,就是我要聰明。講來講去就是這樣,對我的企業好,講來講去就是對我可以這樣,可以交保的。好,就是要我去咬柯皮。」可是我想,想想我從小到大,我從來沒有、沒有做過這種事。已經講過,我說不用再逼我說去做這種沒有良心的事情。為什麼還在講?我心裡面在講。那最後,因為我們開庭是排的十月十日,所以那時候還是快十點到了,還是快九點半到了,我也不知道,我現在沒把握。但是他就叫我就說要去開庭了。這時候,財富安家三個律師出現,我就跟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