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並不是所有人都是壞人,一定有好人。但是確實,我受到的司法迫害絕不是隻有今天這樣子被想像。我在青少年時候在監獄關了三年兩個月。雖然我剛剛滿十八歲,跟大人關在一起,可是原因很簡單,就是我傷害罪,警察為了要業績,然後變成殺人。到了檢察官那裡,檢察官起訴我,我聽不懂他在講什麼話,那個鄉音太重,我聽不懂。然後要和解三千塊,我爸爸沒有錢跟他和解,我相信那時候變成一千塊也可以和解,沒有和解,就這樣變成殺人。 所以我深知在裡面又碰到各種人,我在裡面也是幫人家主持公道,所以講不完,我就節省時間,不多講。但是這一段,就跟我的公益捐款給五個協會,檢察官說我是利用一億元幫我達到我的目的,而做了捐給他的學會,是行費。我剛才講過,我在年輕時候就跟大家可能是我的比較敏感,我就高度跟人家想法不一樣。所以我在監獄、看守所待了三年兩個月,我有一個充分的認知,就是隻要被抓在裡面的人,他們很容易不斷地重複又回到看守所和監獄來,而且每一次都造成社會新的傷害。所以我那個時候已經有這個認知。 所以在民國八十幾年,我忘記了哪一年,這儀雪紅教授就找了應曉薇跟我認識,說他們在做監獄的這個更生人的輔導,請我幫忙。我說我要怎麼幫?他說我在幫派的經歷,又在監獄待過,尤其現在工商界也是高知名度,他說我對於他們更生人的講話,人家比較會相信,比較能夠產生對社會正面的效應,我就答應了。 那麼我這邊說起來真的要講太少,我節省時間。這邊我有民國八十七年到二○○二年,就是到民國八十七年十月二號,在那個監所的,包括城鎮海軍的明德班、新竹的城鎮中學、士林地方法院、少年觀護所,還有新竹少年監獄。那個時候我已經都紓困了,我財務發生很大的困難,紓困歲月,我還是樂此不疲地到新竹少年監獄幫忙去演講。那個時候,應該是民國九十二年了。當時呢,我去講的時候,當時的新竹市長蔡仁堅還特別跑到新竹的少年監獄,一起來聽我演講。我跟他原來也不認識,他是自己跑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