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到晚都是針對京華城。那麼,那時候我記得在去年四月三十號,我就在公司裡面做了一篇宣告書,經過我們在庭上的證據清單裡面,應該有這一份。那裡面也明確地指出,在第七項或是第八項,我記得就是林群榮把我們沒收的事情。我們提前給了檢察官,意思就是希望檢察官瞭解。但是檢察官可能是不承認我有給他們,因為我是用公告的方式來登廣告,就是告訴各界,包括朋友、親戚、好友,或者敵視我的人,包括檢察官在內。意思就是這個通告,請你們每一步都要了解。可是沒有想到無效,所以到了被收押的時候,被傳訊、被搜尋的時候,就是無論如何都要收押。 我其實從頭到尾抱著希望,司法有改革,不應該收押,應該交保。可是就是那天,我還記得我說:「你們這樣……」我還記得郭法官、檢察官,我跟他講:「你們這樣憑什麼收押?」我在這裡要報告庭上,他的回答是:「這裡不能怪我,不是我的意思。」所以我有的時候想了真的很傷心,一直心裡想:跟六十年前到底司法一直講改革,到底改革了多少?難怪我一直會不信任司法到現在。身份證號法都不會背,我現在也已經再過半個月,我也到了七十歲、八十歲了,有如風燭殘年。本來我媽媽活到一百零三歲,我是我媽媽的基因,我有理由比他活得更久。可是受到這一次,我知道可能是來日無多了。 這輩子我從來沒有行賄的人生,是抗拒行賄的人生。可是我講到這個,可能庭上不見得相信,說只要有人,可能就很容易在利益下面行賄。我確實受到這個部分,受到我老爸的影響。我讀高職的時候,看到我老爸有一個他們部隊裡面的開電影院的老闆來找我爸爸,中秋節快到了,送一盒月餅。後來他就走了,走了。我爸爸就把月餅開啟,看到下面有一千塊錢。我爸爸就抓到我們家的軍用電話,立刻要找到他。我還聽到他在旁邊講:「你趕快把一千塊拿回去。」他說:「然後對方怎麼講?」我不知聽不出來。但是我爸就接著就講:「你不拿回去,那個電影院以後不租給你了。」 後來我爸爸臨終的時候,我雖然悲傷,但是我用積極的態度跟他講:「我說爸爸,你這一次逃不過要走啊,你要走。我說你要我請什麼人來送你?」他說:「不要。」後來隔了不到十幾秒,他又跟我講:「他說兩個人。」我說:「為什麼只有兩個人?」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