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為什麼我這樣做?因為那個時候,我的高知名度,陳其裡要藉著我去吃飯,讓臺灣的工商界二代還有白手創業的一下子全部要跟他妥協。但由於我很崇拜杜月笙,我知道這個就是在杜月笙時代,那個時候很正常的用法,我不願意這樣做,我不願意被利用去讓更多人受害,我也不願意。 但是呢,我從三十一歲左右,一直到了五十六、六十七歲,每一個星期要做二、三次夢,都是被人家追殺的。追殺的場面在夢裡面的畫面,都是我被追到房子的屋頂上面。陳信心先生,這樣子的陳述真的跟本案沒有太大直接關係。目前進行的程式是言詞辯論,為了訴訟的經濟跟效率,請針對重點為陳述。 好,簡單來講,我就是說我那個被追殺的恐怖情形,做夢做了二十多年了。那麼這一次遭受了司法迫害、媒體報導,會不會揚揚六十?我特別...我剛剛為什麼會講這一段,也是因為我特別感動。六十年前的同學,在馬祖當校長,在我交保以後來看我;還有一個在臺中的,叫一干江的,也來看我。他們在我好的時候沒有來看我,在我壞、在我...在我這一次這樣的情況下才來看我,就表示他們認為政治迫害太嚴重,才會這樣子來看我。要不他為什麼會來?六十年不看我,他明明在我困難的時候也不來找我幫忙,這個時候來找我,而且回去以後寫了信來。這個信應該今天也要附在上面。他用「日曆」...應該是「日夜」,晚上睡不著覺,他說會寫給我。信裡面寫:「威武不能屈,富貴不能淫」。我看完了,說哭了兩個小時。 這些跟本案都無關。所以我最後要請求,京華城市受害者,我沒有理由、行為,可否著市長跟姻緣,也沒有任何公務員、土地,就發生和抵約公司,而公司跟我又有某個差距,我也更不認為土地我而且雜軍可以聯的在一起。所以我希望庭上還有在未來的審查,願意公正地來處理這些事情。並且我在二十二歲出一役的時候,我就深深瞭解「行其無形」的觀念,是不是能夠把這些公務員反覆講話不一樣的,當作是一種「行其無形」的觀念,而不要把它當作是檢察官可以隨便利用的文字。我相信,我相信庭上有位主持公道,也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