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有一位檢察官叫做林俊言,這位檢察官他既然發了行文到醫院,說他要去醫院訊問。審訊期那也自己的內部辦案進行單也寫清楚,就是到醫院要去做訊問,日期就是 113 年 10 月 11 號,時間就是下午 4 點。看到這個行文我就覺得很好奇,人家都病得這麼重了,你是有什麼急事一定要到醫院去做訊問?你不能等身體好一點再去醫院做訊問嗎? 所以我就去調這個筆錄,看了之後我的問號更多了。我發現如果這一次很急,明明約好 4 點要訊問,結果什麼時候開始訊問?下午 6 點 23 分,慢了兩個多小時才訊問,不是很急嗎?結果這筆錄做了多久?只做 3 分鐘,他 6 點 25 分他就結束了。那我就很好奇,到底是什麼樣的問題,讓我們的林俊言檢察官要急到去醫院去做訊問?結果筆錄只有一個問題,他說:「沈經經,你對你的案件有沒有什麼陳述?你有沒有什麼話要講?」就這個問題。如果只有這個問題的話,有這麼急到醫院去做訊問嗎? 結果沈經經的回答是:「我要行使緘默權。」後來我們才發現,原來林俊言檢察官到現場是要去逼他認罪的。然後他去威脅他說:「你不要再袒護柯文哲,柯文哲不是好人。」還用他的公司來威脅他說:「如果說你再不好好配合的話,你的公司可能會被抽走,整個財團可能會有問題。」而且林俊言檢察官很聰明,他是一個檢察官,他能做這種事情嗎?他不能做這種事情,這是在逼人家認罪。所以他很聰明的是,他們全程都沒有錄音錄影,不要留下任何證據,這樣最聰明。可是問題是,你沒有留下任何的錄音錄影,那這不就是典型的密室逼供嗎? 我就問,2024 年北檢的檢察官還在玩密室逼供這一招?我坦白講,這是不對的。密室逼供會嚴重影響、侵害被告的司法基本人權,而且他也是嚴重違反我們的刑事訴訟法第 101 條之 1 的規定,這是完全不對的。 而且在這個地方我要跟大家講,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更噁心的是什麼?林俊言講過,為什麼不能夠如果他只是要逼供沈經經,為什麼不能讓他身體好一點再逼供?他一定要挑他重病住院的時候去逼供,這是不是一種「趁他病,要他命」的心態?如果是這種心態,那就太噁心了。 可是我跟大家說,最過分的還不是這個。當這件事情被扶上檯面之後,我們的北檢態度是怎麼樣?他力挺林俊言檢察官,他竟然說他沒錄音錄影是正常的,因為他那天去視察,所以不用錄音錄影。然後那天為什麼會做筆錄?視察幹嘛做筆錄?因為是沈經經自己要求要做筆錄,是要講話的。我坦白跟大家講,這就是個謊話。今天沈經經如果自己主動要求要做筆錄的話,他不會說他行使緘默權。如果今天林俊言檢察官是去視察的話,那怎麼這麼剛好?就這麼剛好要做筆錄的裝置都帶在身上,電腦帶著,然後錄音錄影裝置帶著,連書記官都帶著。那你說這個不是謊話不然是什麼? 不是我看不下去而已,他們法務部的長官也看不下去。法務部說:「我做 20 年檢察官,從來沒有看過有人去醫院視察。」有時就可以知道視察這個理由是多爛。再來,連沈經經的室友也看不下去,他說呢,這個密室逼供不是隻有一次,他主動找上媒體,他跟媒體說隔天下個工作日,既然我們的林俊言檢察官又再去了一次,他密室逼供這種遊戲是可以一玩再玩嗎?這不對啊。我坦白講,我當律師十幾年,我從來沒有看過有這麼過分的檢察官,有玩這種密室逼供,還一而再、再而三的檢察官。甚至我很不客氣地說,有林俊言這種檢察官,我們人民還需要敵人嗎?還需要遇到壞人嗎?這是完全不對的。 而且呢,好好,那我們接著講。結果呢,這件事情出來之後,我們地檢署態度怎麼樣?哇,立庭檢察官到底耶,繼續講這種謊話,繼續說那一天其實是去視察,繼續說這是沈經經自己開口要講。甚至呢,連我們今天在庭的工作檢察官廖彥均也是當庭公然講這種謊話,說這是視察啊,是關心沈經經,因為是沈經經自己主導要做筆錄。講這種話能聽嗎?坦白講。 好,等一下我們上一頁。坦白講,我老實說,到底當天是去視察還是去訊問,誰會最清楚?廖彥均檢察官當天有在現場嗎?他沒有在現場啊。那他根本不知道,北檢的長官有在現場嗎?北檢長官也不在現場。那誰會最清楚?那是林俊言本人最清楚。林俊言本人自己都說是去訊問了,他的內部的辦案警察也都說是去訊問的,那還有什麼好說?那為什麼北檢要從上到下這樣子?人家自己都說是訊問了,你在人家後面幫他擦屁股,在人家後面再跟人家說他是視察,他是沒有違法,這樣對嗎? 而且呢,最誇張的是,這一位廖彥均檢察官,這不是明顯公然說謊嗎?明顯公然在幫、在包庇林俊言,明顯公然在誤導社會大眾。結果我們的廖彥均檢察官在前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