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照檢察官這種邏輯,都不能夠有任何反對意見,我告訴你,那是共產國家了。如果是照檢察官這種邏輯,那臺北市政府其實也沒有任何重大行政政策是可以推行的,所以檢察官這個主張是完全不合理的。 再來我們來思考下一個圖利的部分,這個案子真的有圖利嗎?有人因為這樣受有利益嗎?我們先看一下協議書,到底京華城公司可以拿到什麼東西?京華城公司依照協議書的規定,它可以拿到 20% 的容積獎勵。再來我們要思考下個問題是,這 20% 的容積獎勵,它價值是多少? 在思考這個問題之前,我們應該先想,容積這件事是可以交易、是可以買賣的嗎?我跟大家說是可以的,只要臺北市政府願意就可以。只是我給臺北市政府的錢,這不叫買賣價金,只叫做代金。那如果我們要判斷 20% 的容積獎勵,當時那個時期的市價是多少?我們是不是應該先判斷它在同一個時期有沒有其他交易的價格?如果有實際交易價格,就可以去推斷當時實際的市價。它有實際交易價格嗎? 我們來看一下,那個容積獎勵是什麼時候簽約?111 年 11 月 6 日。然後我們發現,它在前兩個月,在 9 月的時候,其實它就有一筆容積的買賣,它是 15% 的容積買賣。當時臺北市政府交易價格是多少?是 43 億多。如果是 43 億多的話,那這幾乎就同一個時期,那這個 20% 的市價是多少?也才 58 億多。所以說,這個才是真實的市價。 那為什麼?為什麼我們的檢察官他拿出來的這個鑑價報告會高到 120 億呢?我坦白講,檢察官不要鬧。如果當時的價格是 120 億,難道臺北市政府這些公務員是笨蛋嗎?他們只會交易 43 億多嗎?這個價格很明顯是亂搞的。為什麼會亂搞?因為它是事後做鑑價的,它差了兩年才鑑價。這種事後鑑價最危險的,我跟你說,事後鑑價這種事情會限制到不動產的漲跌影響。如果我事先已經知道這兩三年內這不動產都是狂飆的狀況之下,這個鑑價難道不會失真嗎?難道不會灌水嗎?難道不會高估嗎?肯定會啊。這個就是最主要的原因。而且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設實價登入的原因,只有實際的交易價格才能夠反映實際的市價,這就是實價登入的原因。否則大家都用事後鑑價就好。事後鑑價是誰最喜歡用?就是炒房的投資客。檢察官不要把自己當成炒房投資客,對啊,這完全是不對的。 再來我們確定價格之後,我們就要思考下一件事情,那京華城公司是簽約之後就馬上取得容積了嗎?是這樣子嗎?它不是。這叫協議書的規定,它必須要先完成特定事項才會取得容積。那它要先完成什麼事項?它要先拿出一堆錢來幫臺北市政府做一些基礎建設。我們先看第一個建設,它要先拿出 21.2% 來做這個鑽石級的綠建築。那裡面主要是做,比如說節能減碳,然後一些汙水的設施,然後還有一些防水的專案。 我記得昨天陳師弟檢察官說,京華城公司好壞,他不選擇圖利條例的途徑,他選擇細部計畫需要調查,為什麼?因為他不想回饋。然後廖巖金檢察官說對,因為這個也沒有公益性。但我問你,我就問,這不是回饋嗎?這不是公益性嗎?做這些事情對區域發展沒有幫忙嗎?對啊,你根本是睜眼說瞎話吧。 那再往下走,智慧建築也是一樣。智慧建築它是幫忙去做一些基礎建設,拉線、資訊通訊,還有一些安全防災結界管理。這個成本至少也是要 8.31%。我們再往下看,還有耐震標章。耐震標章它其實也是需要完成特定的一些基礎建設,這個成本就比較高,因為它不是隻有我這一棟耐震而已,是整個區域它其實都需要抗震。所以它的成本大概是 25.1 億。所以我們就可以知道,建設這些東西,我們的成本大概就要高達 54.68 億。58 億的容積獎勵,光做這些專案就是 54.68 億。 然後檢察官一整年一直說,你公益性不足啦,你回饋不足啦,這樣才對,這樣不對。重點是,你這些建設成本完成之後,我就取得容積了嗎?還沒有,還不能取得容積。我們的協議書還說,你還必須要提供一個公益空間的永久使用權。那這公益空間竟然就在松山區的精華地段,換算成這個金額,至少這成本要 5 億多。那我提供這個公益空間要永久使用,相當於捐地,那我就可以拿到容積了嗎?還是不行。你還要設定充電裝置,你還要幫忙修路,這些事情都還不一定可以拿到容積。 但光做完這些事情,我們就花多少成本?我給大家看一下,還有保證金。好,然後我們中間可能還要再繳交保證金。保證金的現金部分是 17 億多,智慧部分是 35 億多,還有宜居部分是 35 億多。我給大家看,我給大家看,我給大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