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好,那現在時間是下午二點零九分。以下就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三,有關於被告柯文哲背信、圖利、公益侵詐還有背信等相關罪名,由被告柯文哲先生及其辯護人為事實及法律上之答辯。以下為公開播送以及轉譯。 柯文哲先生:「三位法官、在場的朋友大家好,大家辛苦了。特別是因為我而受牽連的受害者,大家真的都辛苦了。在長達一年多的司法程式當中,今天或許是我在一審之前最後一次在法庭上陳述。簡便雙方差不多都已經完整表達意見,我也要感謝法官在三個月之前讓我交保,至少給我一段時間閱讀本案相關的資料。否則我在看守所羈押禁見的時候,沒有桌椅、沒有臺燈,更沒有電腦網路,只能靠律師到看守所探視的時候提供一些片段的資料給我。我有疑問也沒有辦法查證,本案的資料實在是太多了,監察院的資料就有二千八百一十四頁,其實到現在我大概只看了四分之一左右。 精華塵案其實看似複雜,但是很簡單,他的核心議題就是柯文哲究竟有沒有介入精華塵案、下達圖利的指令,就這麼簡單的事情,因為政治介入了司法以後變得完全複雜了。在去年四月媒體開始炒作精華塵案的時候,我心裡面在想,精華塵案再怎麼鬧也不會到我身上來,因為我連最後的容積率是八百四十%都不知道,我真的沒有參與,也不知道細節。事實上當時正是新冠疫情最嚴重的時間,我每天都在處理疫情,根本沒有去注意精華塵案。我知道要送研議,但之後就沒有去管這件事情,也沒有人來陳情、報告。我是因為這一年來出庭聽各個證人作證所說的,我對精華塵案才有一些基本的認識。 一直到現在,簡便雙方還在爭執的一些論點:土地關係人能否以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四條申請容積獎勵?不是都更的案件能否參考都更獎勵專案?檢察官當時申請羈押我的理由是:容積獎勵的發放應該要有法令授權,臺北市沒有使用適用的法令,是違法準用都更條例。但事實是,精華塵根本就不是用都更條例給容積獎勵的。換言之,羈押起訴的要質都是錯的。我被羈押了一年,竟然直到現在簡便雙方還在討論羈押我的理由有沒有法律的基礎。我每次聽了心裡面都在想:你們當時要不要討論確定了以後再來羈押我?所有這一些將來在臺灣的司法史上都是笑話。在本案當中,到底人民看到司法有公平嗎? 上一週檢察官在結辯的時候,反覆地強調公平、公平、公平,講的正義凜然。但是檢察官公平不需要高深強調,它本來就是司法當然的條件。不管是精華塵案或者是政治獻金案,如果一開始就用平常心對待、真的公平處理,不會變成今天這個局面。代表司法的正義女神矇住了雙眼,她不會因對方的身份、立場、貧賤、好惡而有所差別,她會平衡所有有利、不利的證據,做出公平的判決。本來司法唯一的目的就是維持社會的公平正義,不應當成為政治工具。檢察官在辦案的時候,把不符合他們預聞的證據視而不見,不相干的證據就扭曲解釋,在編入故事,甚至乾脆偽造黃警帽的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