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民眾黨的支持者被傳訊、騷擾,更多民眾黨的同仁度過了驚惶、害怕的一年,只是為了對付柯文哲,傷害了這麼多無辜的人,這就是我們國家的司法。 第二,針對性。如果用平常心來辦理這個案子,不會搞成這麼大的後遺症。KP 秀、邱富生、孫丁君這三個案子,檢察官可以長篇大論,但是我跟你講,一般社會大眾會怎麼看這三個案子?還有,調查局都說運用剩餘款去支付工作人員薪水沒有違法,可是你們硬是要起訴,太針對性地辦案。對我個人來講當然不公平,但是更嚴重的是,司法失去了人民的信任。 第三點,政治幹擾司法。監察院、鎮風處、地檢處、靜新倫,理論上應當是維持社會公平正義的司法機關,什麼會去跟特定媒體搞在一起?這根本是重創臺灣司法的社會信任度。在這個案子之後,整個臺灣司法社會信任度要重整,不曉得要花多少時間。本案的辦理過程終究會傳出去,你們檢察官可以在法庭上講得天花亂墜,可是這一些偵辦過程的事實還是會傳出去。我到現在我都沒有去講、沒有傳出這個法庭,這個會摧毀整個臺灣司法的社會信任度。臺北地檢處有 130 個檢察官,少數幾個人的作為就毀掉了多數人的努力。藉字、藉字,我會想辦法在我能力範圍內,日後保持、盡量儲存臺灣司法的獨立性。今天要不是為了要對付柯文哲,讓特別這樣搞的話,整個裡面賠掉的是整個司法的社會信任度。 最後兩個問題。京華城最關鍵的問題,就是到底柯文哲有沒有介入京華城不法的圖利指示?可是到現在為止,沒有一個公務員說柯文哲有交代過什麼,也沒有任何證據說柯文哲去涉及容積利的決定。 好,政治獻金案的關鍵,請法官考慮一下過去幾十年臺灣的選舉實務、普遍的民意想法,還有主管機關在之前的見解。民眾黨是一個新興政黨,我們有需要改進的地方,我們人力不夠、資源不夠,也有做不好的地方,但我們不是壞人,絕對沒有挪用什麼政治獻金去做私人的使用。我是一個很節儉的人,我跟你們講,我當臺北市長的時候,有一天我回家,晚上十點鐘回家,我一開門看到陳佩琪跪在地上在擦地板,我們家沒有傭人。好了,沒事了。 最後,三位法官辛苦了。你們也不希望辦這個案子,其實現在要想的也是在這個案子之後,臺灣司法到底要怎麼重新恢復它的社會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