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重新恢復他的社會信任度這才是我們從今天起要開始想的就平常心辦就好了為什麼搞成這個樣子好啦 因為這個是公開的有些替別人求情的話我最後陳述再跟法官講好 以上現在時間是2點49分我們轉譯還有公開播送都暫停休停10分鐘後續再由柯文哲先生的辯護人續行為被告答辯休停10分鐘現在時間是下午3點07分以下請被告柯文哲先生的辯護人續行為被告為答辯後來就起訴書犯罪事實欄3有關於被告柯文哲背數公益侵占還有背信的部分為事實及法律上的答辯好 辯護人請謝謝陳述長陸正義律師為柯文哲社犯公益侵占及背信部分事實及法律部分為辯護好大家看一下這個照片左邊這張照片是柯文哲在擔任台北市長期間每天搭公車上班的照片右邊這張是在卸任台北市長之後每天騎腳踏車通勤的照片這是他在任職台北市長期間每天在辦公室努力辦公的照片這是柯文哲一個生活簡樸且認真工作的人也是一般人眼中的柯文哲但是檢察官呢?這是檢察官眼中的柯文哲這是從起訴書中揭露的第一個是關於社犯公益侵占周王美文等人600萬求刑尤其徒刑5年利用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現金6234萬求刑有期徒刑6年挪用重瓢基金會8271095元求刑有期徒刑2年6個月從起訴書所載的犯罪事實檢察官眼中的柯文哲似乎是為了侵吞公款無所不用其極的人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檢察官的證據到底在哪裡?我們把檢察官起訴的犯罪事實做了一個圓柄圖針對政治現金的部分有代付顧林非的薪資木可公司販售小物借肖像權授權金侵占柯文哲政治現金專戶的1500萬還有政治現金剩餘款100萬投資秋富生自媒體還有侵占KB秀的演唱會收入門票侵占了采封情資300萬還有侵占周廣美文的民眾黨政治現金600萬這些部分都是起訴書所載的犯罪事實那檢方說政治現金是國家的檢方也說政治現金柯文哲用政治現金剩餘款就涉嫌侵占柯文哲掌控木可公司就是侵占政治現金但真的是這樣嗎?事實真的是這樣嗎?有幾個前提問題我們必須要先釐清這個其實在昨天檢察官論告裡面其實一直都在迴避沒有直接面對跟說明的部分就是第一個政治現金是刑法侵占罪規定的他人之物嗎?第二個柯文哲有將政治現金據為己有也就是法條規定的亦持有為所有嗎?第三為什麼錢進木可公司就等於柯文哲侵占呢?昨天檢察官在論告的時候說民眾黨的錢不是柯文哲的錢同樣的木可公司的錢也不是柯文哲的錢那既然如此為什麼錢會進木可公司就等同於柯文哲侵占這是辯護人無法理解的問題我們現在接下來一個來看政治現金是不是他人之物?這攸關本案的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