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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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後逐字稿

1398 字

主要還是因為在查扣到的柯文哲市長親自所寫的碎紙條,原貌就是長這樣子。正面有寫到「木殼內臟」,應為「幕後內臟」或「幕後內情」,有無洩漏帳本、自我檢查的文字。第二點寫到了「精華 ORANGE 出國」。第三點寫到「太高調理文中」,應為「臺高調理文中」或相關人名。第四點寫到「陳其邁高雄國賓飯店」。背面有寫到一個金主。這就是當時柯文哲市長手寫的內容。

在許芷瑜的部分,有關的當然就是這一個「精華 ORANGE 出國」。這個「ORANGE」,就是許芷瑜從偵查中到審判中,我們的判斷就是這樣,就是許芷瑜出國,確實他就是逃亡了。但是柯文哲市長他在偵查中會說這個是「ORANGE」,這個差距真的是蠻大的。所以我們都還是反覆地在確認,說你寫這個到底是不是許芷瑜?柯文哲市長還是有一些說法啦,說原本是要寫「ORANGE」,後來寫成「ORANGE」,或是說想到橘子出國很高興,所以就寫成「ORANGE」。但無論如何,這個確實就是寫到了這個「精華 ORANGE 出國」。這就是在碎紙條裡面的文字。

那這些文字,事實上都是柯文哲市長當時最關心的事情,因為跟自己可能涉及到的一些事情有關,包括了「幕後內臟」(應為幕後內情)、還有這個李文宗,還有高雄國賓,大概是想要援引高雄國賓的案件,是不是也有涉及不法,做為這個論證。然後講到了金主,那跟「京華城」最相關的就是這個「金華 ORANGE 出國」。那所以我們認為說,就是因為許芷瑜他在 111 年 10 月、11 月間,他因為會經手柯文哲的大筆金流,而且跟「京華城」案相關,所以才會寫在這個字條上。

那許芷瑜他已經逃亡了,目前在通緝中。那許芷瑜他在幫忙柯文哲市長去管理資金的這個證據,事實上也顯示在相關的對話紀錄上。那在這個審判中,其實都有援引過,就是有講到說「拿 300 萬給林富南轉交給我,但是我沒有印象」。所以柯文哲市長他就去跟許芷瑜說:「你記帳要完整,因為我們現在一定要合法用錢。」那就表示說,確實許芷瑜他可能會幫忙保管上百萬元的資金。而且重點是說有記帳,因為錢這麼多,當然要記帳。

那檢察官也會去跟柯文哲市長確認,說到底是不是這樣?但是柯文哲市長給我們的回覆就是說:「這個是買便當,不記帳。」我們還是會質疑說,這個金額不可能會到 300 萬元,那也不是隻有這一筆 300 萬元。那對話紀錄都還會有這個「你那 400 萬元恐怕要存好」的內容,這個是柯市長跟許芷瑜說的。那許芷瑜就說:「這個用完就收攤。」那我們會認為說,這個其實就是許芷瑜他長期幫柯文哲市長他去記帳、管錢的一個證據。所以我們的結論是,許芷瑜幫柯文哲管錢、記帳,那現在還在逃亡中。

那接下來我們來講一下有關於這個「小審給過」了的這個內容。這個講到說,因為他的這個財務狀況也不好。我們看一下,這個是柯文哲市長跟黃珊珊的這個對話紀錄,講到「威京小審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那黃珊珊回答的是:「明白。」

那我們看一下這個黃珊珊,他在聯政署的時候,他怎麼講?他說當時在選舉募款的時候,有一個募款計畫。那這個募款物件是黃珊珊、李文宗還有邱佩玲討論的。那印象中是邱佩玲建議可以找「威京小審」,也就是「審信金」募款。那當時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回我這句話的時候,我以為是指「審信金」已經有捐款過了。這個是黃珊珊他的證詞,他說他以為是「審信金」已經有捐款過了。那在偵查中也有做相同的證詞,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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